海安县“四个强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9 阅读:0

 

海安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强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制度建设、考评考核入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委局内部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异常情况函调组、信访举报调查组和财务内审组。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内监委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异常情况函调组负责定期不定期与纪检监察干部家属沟通联系,函调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存在行为异常情况,每年至少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函调一次。信访举报调查组负责调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控告;截至目前,已调查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3件。财务内审组负责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内部财务,每半年审查一次。通过信访调查和财务内审,筑起内部监督防火墙。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委局各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面向公众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专门受理和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局征集到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5条,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整改时限,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公务回避制度、请销假制度、干部借用制度,将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办文制度、财务、财物管理、车辆管理、请销假、人员借用、档案资料、保密、印章管理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严格规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办事、办文、办会行为,干部管理室定期对各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强化考评考核。制定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责任目标、违规违纪等方面全程监督,实行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结,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完善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等工作程序,编制详细的流程图,关键环节做到全程留痕,切实把监督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