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原局长黄洪生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4/11/29 6:55:2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原局长(副处职)黄洪生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于2014年11月28日被南通市纪委移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黄洪生,男,通州人,1955年12月出生,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黄洪生曾任南通市崇川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局长,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等职。经查,黄洪生在担任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局长、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

鉴于黄洪生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南通市纪委决定将其移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作进一步侦查。(南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