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价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6 阅读: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南通市物价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结合价格工作职能特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

在深化认识中担当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局党组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根据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支持局纪检组、监察室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在积极履责中规范权力运行。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规划,制定下发了《南通市物价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项目及任务分工进行细化分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各级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工作内容、责任落实予以明确,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更加强调制度的根本性作用,根据市纪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要求,围绕反腐倡廉、权力规范设定、防止利益冲突、程序规范设计、责权相统一等方面内容认真开展廉洁性评估。针对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而省局尚未出台相关细则的现状,积极督促业务部门与省局沟通,进一步对价格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进行了细化,并在行权网上进行固化,确保执法公正。

在执纪问责中彰显反腐决心。局纪检组和监察室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全局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积极利用群众的监督热情,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系统内或身边的典型举报案例,警醒全局干部职工监督无处不在,要时刻主动接受监督。突出重点开展督查,把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存在问题的整改、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作风纪律的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及群众关心、有反映的部门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从紧跟踪,从严监督,确保规定落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