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黑名单”管理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4/12/29 10:52:46

“宁失千金,不可失信!”日前,南通某建筑安装公司被解除“黑名单”后首次参加工程投标,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先生发出感慨。该公司年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如皋市公管办列入“黑名单”库管理,限制投标6个月,失去26次投标机会。

近年来,如皋市创新举措,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采取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设置“绿黄黑”名单企业诚信库。对信用程度较好的“绿名单”,在一定时间段内实行资格准入优先;对存在违法嫌疑但是缺乏证据的“黄名单”,实施重点监控;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参与交易活动。其中,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在解除“黑名单”后将继续在“黄名单”重点监控6个月,全过程无不良行为发生,方可转为正常管理。目前全市共有16家企业和18名项目经理(总监)被列入“黄名单”,14家单位27人被列入“黑名单”。此外,如皋市还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先后有43家企业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现仍有5家企业在“黑名单”上。守信受益,失信受惩良好氛围已然形成。(高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