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纪委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1 阅读:0

该县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简称《规范》),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遵纪守法、道德表现、社会交往等行为进行规范。此《规范》共分总则、规范内容、监督管理三部分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党性道德、情操情趣、品行作风等七个方面的要求,同时明确包括言论规范、工作保密、廉洁自律、兼职取酬等“十二条严禁”内容。《规范》由纪检干部监督职能室和内部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管实施,适时开展社区走访调查和各类明察暗访活动,同时聘请特邀监督员随时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纪检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经查实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该县结合《规定》的实施,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做到严教育、严管理、严自律、严问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展现了新形象。2014年,全县148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有1人被评为南通市年度重大典型、有20人获得县政府嘉奖,有4人立三等功,有32人被评为优秀个人。(如东县纪委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