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地税局强化主体责任 创设评价指数 着力打造守纪律讲规矩的干部队伍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5/5/21 14:47:00

近年来,南通地税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创新税收执法内控管理和干部清正指数监督平台为抓手,聚焦干部清正,强化两个责任,促进了地税系统“三清示范区”建设。2014年,该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

一、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领导主动作为。局党组始终把“三清示范区”建设纳入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干部清正作为“三清示范区”创建的基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党组成员自觉执行《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在领导层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让决策权置于群众的监督下。

二是推动制度创新。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廉洁从税禁止性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月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促进权力阳光透明。以贯彻《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规范基层一线服务行为,创新出台了《关于构建“三互式”新型征纳关系的意见》和“征纳真诚互信”40条工作举措,赢得了基层和纳税人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创新税收执法内控平台,建立了疑点监控、督察核查、责任追究、质量评价和系统管理五大模块,实现了税务登记、税款征收、风险应对、行政处罚、税收优惠等执法疑点的自动筛选,对税收执法过程实施监控。对发生执法过错的75人,按积分等级实施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现了执法风险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的有效融合。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现场会,推广了该局做法。

二、实施动态监管,促进干部清正

建立完善《干部清正指数评价管理办法》,以省级大集中平台为依托,设置清正规矩、清正评价、清正文苑、清正动态四大模块,创新干部清正指数监督平台。

一是优化评价指标。将“好公民、好同志、好成员、好党员”作为干部清正评价内容,分四大类设定50个单项评分指标,实施动态积分管理。开设“党纪政纪廉政建设文件库”和“廉政知识在线测试”栏,单项指标按情节轻微、情节严重、一票否决三档扣分。

二是注重信息采集。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的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涉税案件举报、纳税服务、发票违章举报平台等投诉举报类事项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渠道采集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纪委、公安、城管和社区等渠道采集信息,从而,构建起税务干部立体式、网格化监督平台

三是强化问效追责。将监督评价的空间延伸到干部“私德”和“八小时”以外,由干部对照标准自我评价,月度自查,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律清正,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将每位地税干部的“两个八小时”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从点滴小事抓起,筑牢监督防线。该平台推广运用以来,有15名干部因过错行为被取消评优资格,1名劳务工被解除合同。

三、强化执纪监督,优化政治生态

一是坚持无禁区。层层排查岗位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进一步明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岗责体系,细化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防控延伸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活动各环节、各节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邀请院校教授和纪委、检察院办案能手,组织开展安全履职互动式交流、提问式探讨、启发式引导、换位式思考,找准权力运行关键节点,引导干部认清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风险点,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变“权力清单”为“责任清单”。

二是坚持全覆盖。针对“两权”运行风险特征和防范要求,将相关政策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权限和时限要求,集成为统一规范的监督管理模块,嵌入信息系统或手工操作流程之中,将权力行使过程,以管理流程的方式进行控制,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关键点,都拟定相应的标准并留有痕迹,作为监督的依据,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推诿扯皮、为官不为等问题,全面推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行使的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同步监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坚持零容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问责,充分利用监督平台推送有“价值”的疑点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启动涉税案件“一案双查”程序,建立信访案源库,出台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办法,做到系统案件线索上收一级、案件信息集中管理、案件查办交叉处理,加大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通过案件的查处来促进行权规范、权力阳光,警醒税务干部依法履职、安全履职,营造廉洁从税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