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筑牢制度笼子推进预防腐败治本工作”的调研报告 ——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视角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5/9/29 15:35:42

一、制度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廉政风险真正转变为实质性腐败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程序上的不规范,腐败行为的发生往往利用制度规则的缺失和疏漏以及监督机制的失灵。因此,制度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有三个一致性。

一是核心要点一致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这项复杂的系统通过风险管理理论诠释腐败行为产生的内在发展规律和外在影响因素,揭示腐败行为主要产生于权力运行主体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而制度建设,也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其本质是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防止权力越界和失控。两者都是基于管理“权力”,侧重于用预测、证实、证伪方法来建立规范性的管理理论。

二是目标指向一致性。制度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都是以预防和惩治腐败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规范、约束权力,做到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原因和条件,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

三是运行机理一致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中往往注重腐败现象的客观事实,将廉政风险发生的过程和本质进行科学认证,展开风险预警、目标设定、风险评估、风险识别、风险治理等内容,寻求防控方式,将腐败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制度建设通过规范科学的制度体系建设、监督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将权力结构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合理配置,相互制约而又协调运行,是对腐败行为的预防性管理。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制度维度

风险具有制度化的结构性特征,现代社会制度化的结构性缺陷能够导致腐败风险的产生,主要包括监督缺位和权力制约失衡。要消解这种风险引发因素,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腐败风险进行有效治理的路径就是建立相应的党风廉政制度,通过制度所具备的集体性约束和设置惯性的功效实现权力的科学配置,从而弥补腐败风险的结构性隐患,达到预防的目的。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思想、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逐渐发展到社会其它领域,同样适用于廉政风险的管理和防控。风险管理理论提供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制度结构维度,增强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敏感性和预见性。

一是目标设定机制。在风险管理的理论框架中,需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对象分析其相应的风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的目标对象主要是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及其掌控者,即腐败风险的潜在领域的发生对象,旨在掌握廉政风险发生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查找风险点。由于目标对象是构成腐败行为的原始条件,因此目标设定可确立为风险管理流程的首要步骤,并成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结构维度的一部分。

二是风险识别机制。风险管理的理论框架中,对设定的目标对象存在的现实和潜在风险性质采用一系列策略进行鉴别的过程称为风险识别。主要是通过感知、调研、情境分析、历史数据、资料的整理与分析等,明确引起风险的不确定因素,并记录风险特征的过程。廉政风险识别主要是分析廉政风险的发生规律,归纳出廉政风险的发生环境和机会条件,进行风险分类。廉政风险识别是廉政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风险识别有助于提高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将之列为第二步骤。同时,由于风险具有演变性,因此,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中,风险识别是一项系统性和连续性的任务。

三是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对风险发生几率以及产生影响或损害程度的考量。腐败作为一种权力寻租行为对廉政建设产生极大危害。作为传统社会公共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腐败控制机制,之所以在腐败治理中屡屡失灵,评价的滞后性与控制的单向性是其根本原因。廉政风险机制的建立评估主要是寻找腐败漏洞,确立风险等级,要求设法控制可以预测的风险,对于无法控制的风险,要尽量衡量风险程度,降低风险损害。风险评估是针对廉政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以及进行正确风险决策的前提条件,对于构建有效的防控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是风险预警机制。就是根据风险反应,在腐败风险产生腐败后果前进行早期报警和早期控制的管理活动。具体工作中,可以通过设置廉政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平台,搭建界定公共权力的运行边界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等一整套预警运行体系,开展预警信息采集,对可能引起腐败的苗头性和源头性的因素进行分析和动态监测,对呈现出的腐败信号和征兆释放预警信号,采取预警响应措施,控制风险,达到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的目的,持续保持廉洁政治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五是风险治理机制。风险治理的先决条件主要是对风险的监控。廉政风险治理是从风险管理理论角度设定廉政风险管理的计划、目标及策略等,监控风险处理策略的实际效果,实施考核和修正,达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目的。目前,明晰的权责体系、规范的权力运行、完善制度体系等前期和中期的监控手段已很好的应用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过程中。

三、筑牢制度笼子的策略要点

一是树立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所谓的“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认为有变通才能打破一潭死水,才能有创新。换个思路,转个角度,改个方式,工作能够常抓常新。但变通不等于蛮干,变通要建立在尊重制度的基础上,只能在制度的牢笼内活动,不越底线才是变通,出了底线就是违规。因此,要建立制度的学习教育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教育学习确保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具体内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真正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底线思维、规矩意识。

二是形成科学缜密的制度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借助刚性的制度。一项周全缜密的制度必须:一是从实际出发。制度的制定不能过于宽泛,一定要针对不同地区、部门、岗位的特点,按照不同行业、部门特点和廉政建设发展水平,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合理确定本单位、部门的廉政制度,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要有操作性、实效性强的配套措施。要以可操作性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对制度中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结合具体实际细化、规范化,特别是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可能的量化,使界定清晰、操作有据。三是针对制度的落实出台较为科学的考核机制。把制度执行的情况纳入到组织和干部考核内容中,作为工作绩效、评奖评优、干部提升等考核的基本内容,实现定量考察与定性考察、临时性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的统一,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建立制度的监督惩处机制。制度执行不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惩处不到位。因此,必须健全监督惩处机制。第一,要健全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等结合起来,构建起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立体监督网络,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监督意见,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的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督促党员干部自觉、自律。第二,严格落实问责制。要抓好执纪问责,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而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根据党章和法律及结合履职考核等相关规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给予严肃问责、严格处理,并及时公布对违反制度问题的处置情况,对工作成效卓著的要加大奖励的力度,真正做到权责统一,奖罚分明。第三,制定明确惩处标准。制度落实情况要设定具体的惩处标准,明确惩处依据,使制度具有更强的威慑力和可执行力。(南通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