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对问题线索进行清单管理 分类处置动态清理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1/29 9:15:00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超市、酒店开具的发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和甄别;对存在疑问的电子发票进行拍摄取证,赴机关企业食堂,逐一检查有无公款吃喝等违规问题……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兵分三路对春节前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查纠“四风”。

针对节日期间“四风”易发多发的问题,市纪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每逢重大节假日来临,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行动,深入商场超市、酒店景区、机关食堂等场所,明察暗访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情况,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去年以来,湖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正风肃纪,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起,处理党员干部12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

市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特色,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改进,完善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标准,注重对问题线索进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清理。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去年至今,全市共谈话函询100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52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13人,并为11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真正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51件,结案4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5人,其中县处级12人,乡科级6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68.6万元。(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