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开展新《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专项督查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3/11 16:52:44

为深化新《准则》《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2月下旬至3月上旬,江苏海安县由该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级机关工委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各单位组织宣传、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新《准则》《条例》及全会精神等情况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下沉一级检查对象。在加大县属各单位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对象下沉一级,对全县各区镇、村组,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二级单位,县直各部委办局二级单位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和空白,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突出两项检查重点。一方面检查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学准则、学条例”有关部署和安排的落实情况,包括本单位、本部门动员宣传部署、组织学习、资料发放,以及党员干部学习效果等内容;另一方面检查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情况,重点查看会议纪要、学习笔记、讨论交流材料等。 

并用三种检查方式。监督检查采取“察、问、考”相结合的方式。察,即察看单位集中学习记录、资料照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问,即走访抽查党员干部,了解该单位组织学习情况和个人学习情况;考,即现场出题,考问干部是否掌握新《准则》《条例》的基本内容,各级纪委全会的精神要旨,检验学习效果。 

挑选四组精干力量。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从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级机关工委等部门抽调16名精干力量,分成四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预计用20天时间,对全县各区镇(村组)、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县的垂直管理单位等60多家单位及其所属的二级单位进行全面集中专项监督检查。

 目前,该项监督检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海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