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4/21 9:13:3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日前,南通市纪委对我市查处的9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9起问题是:

1.2012年至2014年,海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王德明先后7次收受基层农机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所送款物合计人民币0.84万元。2012年至2015年,海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排灌管理科科长王世余先后收受区镇农机工作人员所送款物合计人民币0.33万元。2016年1月10日,海安县纪委给予王德明、王世余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12月11日,如皋市红十字血站以“给工作人员停车等不便补助”的名义,用红十字血站场地租金给职工发放补贴,每人发放1500元,共计发放补贴38000元。2016年1月19日,如皋市纪委给予站长黄九兵、党支部书记姜卫东、财务总务科科长、总账会计奚春党内警告处分。

3.2012年2月至2015年7月,如皋市磨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陆志建长期无偿使用如皋市益群农资公司磨头经营部法人代表刘海祥提供的桑塔纳牌轿车一辆,由其妻使用,且未向刘海祥支付任何费用。2016年3月21日,如皋市磨头镇纪委给予陆志建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6月,如东县岔河镇成人教育学校委托旅行社,组织全校教职工10人以学习考察的名义,前往浙江安吉、乌镇旅游两日。事后将7305元旅游费用以考察学习费、餐费名义列学校日常支出。2015年12月28日,如东县岔河镇纪委给予校长常永兰、工会主席缪五祥、教师吴爱军党内警告处分。

5.2014年4月18日,启东市启隆乡永隆社区党总支书记倪和生与党总支委员、居委会会计张玥华、党总支副书记彭冲、社区委员俞彬彬共4名社区干部于当晚至崇明一家饭店公款吃喝共用去1900元,之后前往鼎神KTV歌厅公款消费5100元,事后以“社区活动经费开支”名义入账报销。2015年12月18日,启东市纪委给予倪和生、张玥华、彭冲、俞彬彬党内警告处分。

6.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街道畜牧兽医站站长杜小如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及一名工作人员各发放了11580元动物免疫注射补贴费。2016年3月15日,开发区纪工委给予杜小如党内警告处分,并实施“一案双查”,对小海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姚红星诫勉谈话。

7.2014年4月至9月,南通市福利彩票中心主任严勇健用公款购买香烟和土特产。2016年1月25日,市民政局给予严勇健行政警告处分。

8.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南通市假肢修配站书记、站长陈坚滥发财物、用公款购买香烟。2016年1月25日,市民政局给予陈坚党内警告处分。

9.2013年至2015年期间,崇川区文亮小学校长钱永东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共花费55015元人民币。2016年2月5日,崇川区纪委给予钱永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强调,2016年五一节将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落实,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推动党风、民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