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种形态”提升反腐败协调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5 阅读:0

4月13日下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16年第一次工作例会在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召开。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8家执纪执法单位分别通报了2015年反腐败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部署。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各执纪执法单位围绕反腐败工作要求和自身职能,切实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也得到了新的提升。

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中坚在讲话中肯定了2015年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提出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主观认识不深、联络机制不畅、制度落实不实、协作深度不够等问题,要求围绕执纪“四种形态”更新观念,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着力强化增效提速,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

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肖斌主持。12家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县纪委案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