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纪委:发布“八个严禁” 廉洁过“两节”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4 阅读:0

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通州区纪委、监察局就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全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及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吃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公车擅停、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及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或其他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转嫁费用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严禁各类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坚持预防在前,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节前廉政教育,早打招呼、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管好亲属、下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各类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特别是违反“八个严禁”行为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结合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其中,明查单位各类财务凭证、商场超市和旅行社有关票据、公车行车轨迹等,暗访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休闲农庄、内部食堂等及党员干部“三在”情况,并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要结合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严问责,凡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四风”问题突出的,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