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纪委通报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9/14 9:34:00

为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日前,南通市纪委对近年来我市查处的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责典型案例发出通报。这9起案例是:

1、2015年3月至8月,如皋市江安镇2名副镇长、宣传委员等3人先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12月24日,江安镇党委书记顾卫国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南通市文化宫工会从超市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单位工会会员。2015年12月31日,市文化宫党支部书记、主任崔景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中秋节期间,南通市地方海事局购买超市提货券后换为购物卡,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2015年12月31日,该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祁学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南通石油分公司发生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1月28日,该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王跃兵,未能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3年9月22日,南通烟滤嘴公司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用于业务支出,以食品、日用品票据入账。2016年1月28日,该公司纪委书记陆红春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6日期间,华能南通电厂运行部组织职工外出调研学习期间安排旅游,部分人员报销旅游费用。2016年1月28日,该厂党委书记、副厂长郑权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委书记李宏文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2013年至2014年,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工作人员利用外出招聘活动之机,使用公款国内旅游。2016年4月5日,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航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至2015年,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016年7月26日,该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杨自力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2013年至2014年,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先后多次以劳护用品为名,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利民卡)方式向职工发放福利费。2016年7月26日,该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龚诚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司原纪委书记徐生俊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9起典型案例表明,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意识淡薄,甚至顶风违纪,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加强纪律建设,督促履责尽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