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建好用好“廉情分析”制度 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9/27 14:03:32

2014年以来,南通市水利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不断巩固和提高水利系统“廉情分析”制度的效能,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廉情分析”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实施载体。

2014年12月30日,市水利局出台《中共南通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通水利党组[2014]23号),文件指出要通过廉情分析“强化工作研判机制”。要“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廉政形势,研究对策举措。”文件还进一步细化各单位(处室)责任目标,实施清单管理,深化“三转”要求,较好地实现了责任随着项目定、项目按照责任办的目标,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直接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及其成员担当责任、落实责任新格局的基本形成。

二、“廉情分析”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的制度保障。

2015年初,水利局出台《关于建立市水利局廉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水利[2015]8号),明确“廉情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通知》要求将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予以明确,形成固定制度。例会将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召集召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文局围绕“三重一大”问题进行汇报,具体报告实施工程项目、采购项目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主要廉政风险点及作风建设等情况。例会上,纪检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查情况,党组书记进行点评并提出一下工作要求。

三、“廉情分析”明确每个季度的工作重点,层层分解落实主体责任。

自2015年开始执行廉政建设季度例会制度以来,坚持从实际出发,每次会议都围绕一个专题,重点解决问题。2015年第一、二季度的核心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第三季度例会以“从严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为主题,四季度例会专题是“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检查考核”;2016年一季度以“供排水管理站案件剖析”为专题,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二季度以“狠抓党风、作风建设”为主题,解决好“精神不振,缺少工作激情”、“纪律规矩不严,缺乏政治自觉”、“不想为、不敢为”等问题。

四、“廉情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直接通报监督检查的情况,形成长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廉情分析”必须直面问题,每次会议纪检组都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据统计,实施廉情分析制度以来,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5次,对局系统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日常作风建设以及廉政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存在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作风不实等6类22个问题予以了通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谈问题不遮不掩、找症结一针见血,及时掸思想之尘、除作风之病。

“廉情分析”也为监督执纪问责指明方向。2015年以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结合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局系统财务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考核和日常作风建设检查,针对重大项目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水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网上行权监督、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日常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0多次,发现问题责令整改34项,函询、约谈、戒勉谈话36人次,问责处罚8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2人。加强对7家直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资金、公务接待、内部采购、津补贴发放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

五、“廉情分析”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了党风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廉情分析”的基础上,水利局围绕项目、资金、行权、人事等权力使用过程,不断完善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基建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和选人用人管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覆盖所有水利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14年市水利编印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汇编》。汇编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通水利[2014]88号))、公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通水利[2014]86号))、精简会议、规范津补贴发放等方面文件制度,2015年11月市水利局编印了《党纪党风政风作风制度汇编》,分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效能监督三个专题,共收录党纪条规、制度文件27项。2016年制定出台了《南通市水利局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南通市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纪律》,转发《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评估活动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变更报告制度》等,为全市水利系统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提供了制度遵循。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学深学透,2015年8月,局党组举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学习培训班,党组书记亲自带头讲廉政党课,对市出台的《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南通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职能做好在服务中教育引导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问责暂行办法》、《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执行《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的意见》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实施“廉情分析”制度以来,市水利局党组牢牢树立治党管党是本职,不治党管党是失职、渎职的观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以党章为根本原则,扎实履行好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以及“四个坚持、八个从严”总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一刻不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全市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2015年市水利局年度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中获优秀等级,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优秀派驻机构。(南通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 冯斌、李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