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制定与派驻纪检组工作对接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1 阅读:0

近日,市物价局为切实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确保纪检监督工作对接顺畅、高效和规范,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局党组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南通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规定,研究制定了《市物价局与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对接办法》。

该办法重点明确了市物价局与纪检组工作对接处室、对接内容、对接形式、对接要求等4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与对接工作职责。二是明确对接机制,根据工作急、缓、难、易,建立了常规性工作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及时通报、重大突发事情快速通报的对接机制。三是明确对接形式,采用会议活动式对接、书面报送式对接、重要紧急事项口头式对接的模式。四是明确对接要求,局分管领导必须按要求参加纪检组所有会议、纪检组参加党组会或重要活动等需提前2天告知相关重要议题、局月度重要监督事项必须月初通报纪检组、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必须与纪检组长不定期沟通交换重要事项信息。《办法》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工作的开展营造顺畅、信任的工作环境。(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