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探索动态回访机制从严规范纪律审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2 阅读:0

为进一步彰显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影响,今年以来,海安县纪委积极探索建立动态回访机制,对被立案审查对象实行动态回访,将惩前毖后、教育挽救贯穿党纪政纪处分全过程,不断强化对被立案审查对象的跟踪管理,提升纪律审查工作实效。目前,共组织回访32人次。

一是规范回访程序,确保执纪监督精准性。在回访前,落实专人对受处分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对应的回访计划,从关心关爱的角度“对症下药”。回访过程中,采取查阅档案、与被回访人员交心谈心、与单位领导和党组织交换意见等方式,了解被回访人的思想动态、工作学习表现和生活现状,帮助其吸取教训、消除思想顾虑。回访结束后,对受处分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填表详细记录,准确、全面体现被回访人错误问题整改情况,实现执纪监督的严肃性。

二是扩充回访内容,提升纪律审查规范性。根据个案查办情况,把审查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执行办案程序、办案纪律情况以及涉案单位、被回访人对办案工作的整体评价等作为回访的重要内容,同时,收集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把握纪律审查工作的社会影响,规范执纪行为,提升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水平。目前,就回访的案件进行总体考察,共收集意见建议17条。群众满意度较高,无一例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廉政纪律规定。

三是强化法纪教育,增强治本清源实效性。在做好回访工作的同时,注重强化法纪教育,反馈案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准确掌握被回访人员问题错误的整改情况,帮助其加深对自身所犯错误及危害的认识和理解。对于违纪问题轻微的人员,再次“咬耳扯袖”,警钟长鸣;对违纪问题严重的人员,则协助被回访人员和发案单位共同分析原因,排查制度漏洞,找准“病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做到事前防范与事后回访并举。

四是建立教育档案,实现回访工作常态化。回访结束后,对被回访人员的反馈、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如实记载,归纳整理并及时存入案件档案,使回访工作有迹可循。每年从积累的教育档案中总结规律,认真剖析党员干部违纪特点,及时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护干部。同时,把回访工作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回访结果运用,将回访情况作为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海安县纪委  仲云子 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