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四化”建强巡察队伍 打造巡察监督利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阅读:0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海安多措并举,选培结合,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器作用,为规范、高效开展巡察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治“标杆化”。打铁必须自身硬,该县县委在遴选巡察干部时,严格坚持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标准,把政治定力强、廉政形象美、群众评价高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巡察队伍中来。这些同志在巡察工作中能坚守纪律底线,严守巡察员“十不准”规定,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样,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
  业务“精干化”。瞄准打造一支业务精干、敢打硬仗巡察队伍目标,精心挑选与巡察业务相关的党政部门精兵强将。先后开展十多次巡察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共海安县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共海安县委巡察工作基本流程(试行)》等规定性文件,熟悉巡察监督流程,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使巡察员明辨是非,看得清问题,抓得准本质,坚持原则,敢于亮剑。
  组建“模块化”。巡察组按照专业互补、强强结合的原则,从巡察人才库中择优配备,覆盖纪检、政法、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等相关领域,实行“一次一组建”。每个巡察组10人左右,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组长、副组长实行“一次一任命”。这样,对巡察组成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结构、年龄层次、就职层面等进行统筹考虑,模块化配备,既保障了坚强的领导力、战斗力,又方便了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强了巡察督导合力。
  后援“强大化”。该县县委按照“轮换聘任、专职权责、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了108人的巡察专业人才库,形成了强大的后援阵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如遇无法解决的专业问题,可向巡察办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随时从人才库中抽调相关专业人才;如人才库中没有此类专业人才,则由巡察办邀请有关专家提供专业解答和技术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据悉,该县2017年度将巡察20家单位,完成县委“在本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巡察一遍”的总体目标,通过五年时间对全县各区镇、县级机关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实现巡察全覆盖。日前组建的第一批四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该县环保局等四家单位,开展驻点巡察工作。(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