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工委:抓好“九责”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8 阅读:0

市级机关工委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三清示范区”建设为重要抓手,紧抓落实主体责任“九责”这个“牛鼻子”,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细化责任全覆盖。以增强实效性为目标,采取分责、明责、定责等措施,使每一位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都知其任、明其职、尽其责。“明责”,抓源头教育,依托党组织活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办公例会,及时传达中纪委、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党规法纪。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市级机关工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修订了工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形成工委工作制度汇编,以制度形式明确了责任规程。“分责”,突出落实责任制与整体工作目标、分管工作、队伍建设相结合,细化分解责任,制定领导班子和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从8个方面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处室以及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等。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职能和分管的工作划分目标要求、项目任务和工作措施,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任务谁落实、谁的责任谁负责”的责任格局。“定责”,落实责任书签订工作,每年初,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分层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责任书签订范围“全覆盖”,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的责任网络。

二是深化机制可操作。以提高可操作性为目标,采取诺责、述责、评责等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制度,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效度、透明度。“诺责”,把公开责任书作为单位年度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以文件、通知、会议等形式,将党费收缴使用、评先评优等情况在公示栏公开。认真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的《党员干部承诺书》等,并在本地区、本部门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述责”,坚持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制定《市级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处室工作季度报告、日常工作即时报告,即:班子年初向市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半年向书记会议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处室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综合情况,处室日常工作中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件和情况必须即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评责”,结合机关作风建设社会评议工作,由群众、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独立调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反腐倡廉牵头任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做到阳光公开,评议结果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考评促落实。以落实责任制为目标,采取考责、督责、问责等举措,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督查。“考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内部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细化量化考核要素,以月考季评方式,对处实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以此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将责任扛在肩上。“督责”,对照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按照时序进度督促责任人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接受纪委“两个责任”检查,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问责”,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防患未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从失教、失管、失察、失究、失误5个方面,对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机关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