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5 阅读: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2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南通市财政局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林华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标本兼治。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制订整改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取得监管成效。

一、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整改自觉

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和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制订方案,细化任务,落实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我局上报的《关于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问的整改方案》获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认可。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主体责任。拟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南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整改落实的整改工作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资产管理监督模式,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围绕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0多家单位存在的7大问题,我局专门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问题整改会议,全面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问题整改工作。市纪委派驻第12纪检组组长出席会议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部署,要求各相关处室要有高度的责任担当,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理清产权边界,明确相关责任,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按出租出借、自用和闲置情况填写房屋情况登记表,以便下一步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核实、整改。对未按要求、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加强顶层设计。根据问题清单,制订出台《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流程再造,从源头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建立涵盖资产出租出借等环节的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清晰、安全完整、有效利用、保值增值的良好的资产状况。目前,办法已经处室讨论,下一步征求局相关处室和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上局长办公室审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94170,电子邮箱1833682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