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6月6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四组对原南通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建设投资公司进行了巡察,并指导延伸巡察组对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处、原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延伸巡察。2019年7月8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四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做法
(一)提高站位,“清单式”管理推进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落实原南通市地方海事局、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处、原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整改工作。7月8日巡察情况通报会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支队筹建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筹建组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深挖根源、剖析原因。在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的指导督促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部分直属单位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交通部分直属单位88项具体问题,提出28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整体联动,“督导式”管理推进整改。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解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督察,收集整改落实情况,提交筹建组研究讨论。全队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小组协调抓、纪检部门督促抓的整体联动工作格局。
(三)标本兼治,“长效式”管理推进整改。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坚持立足问题、标本兼治,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对支队制度建设进行一次全面“大体检”。自5月8日支队挂牌成立以来,已先后制定、修订13项规章制度,在夯实制度基础、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硬约束,真正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原市地方海事局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的政治建设首位度不高,政治功能发挥不全面。
(1)“ 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①关于“为民解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召开部门人员会议,专题研讨南通地区缺少内河船员培训机构的解决措施。二是2019年6月28日,正式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请示南通地区缺少船员培训机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三是2019年6月28日,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内河船员培训机构的条件和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团体积极申请内河船员培训资质。四是支队多次和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沟通协商,学院表示在得到江苏海事局批准确认的前提下愿意承担培训工作。五是主动和盐城、泰州、镇江、淮安等内河船员培训机构取得联系,经了解,各地培训机构均表示愿意为南通船员做好考试培训服务。
②关于“未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成立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小组,具体负责调查、核实等工作。7月17日-18日,调查小组找谈相关人员和行政相对人,深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根据调查,当事人承认,2018年初至2019年4月期间,应行政相对人多次请求,在用微信转账接收处罚款的时候,加收了提现手续费。二是直接责任人已将微信提现手续费退还给行政相对人,并通过电话道歉。三是根据调查情况,直接责任人已停职检查。由于证据固定较难,下一步,支队将根据调查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严肃处理。四是在支队新账户未建立的过渡期间,于7月16日以原地方海事局名义开通电子收费功能,为行政相对人缴费提供方便。五是加强罚缴收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相关执法中队实行行政处罚周公示和月督查的工作机制。
③关于“对基层同志不够关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支队在编及编外人员涉及值班或加班的一律不予发放津贴补贴,但可享受调休。二是支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暂未出台,正在结合支队实际加快制订考核办法。三是严格执行支队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向支队所有执法一线的工会会员发放高温津贴,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党总支政治领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①关于“对于领导班子未坚持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未充分发挥领导集体作用的情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规则(试行)》、《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实施细则(试行)》,待支队党委成立后印发。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整合过渡期间,对于符合“三重一大”的事项,由支队筹建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②关于“‘三重一大 ’制度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规则(试行)》、《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实施细则(试行)》,待支队党委成立后印发。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整合过渡期间,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支队筹建组领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③关于“监督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监督责任未压实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二是在支队整合过渡期间,筹建组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点加强对筹建组成员、各部门和大队临时召集人的监督。三是支队分管纪检的同志利用中心组学习、月度学习和“学习强国”自学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四是将纪检监察和作风检查的专题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拟于第四季度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3)民主生活会质效不高。①关于“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领导班子。目前,班子分工尚未明确,支队党委、纪委成立选举还在筹备中。待支队党委成立后,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深入、实事求是的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辣味”和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②关于“对谈心谈话制度理解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领导班子。目前,班子分工尚未明确,支队党委、纪委成立选举还在筹备中。整合过渡期间,重点关注改革后职工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结合支队安全检查、工作督查、工作调研,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工作。
(4)关于“履职担当的政治站位不高,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支队实行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编制每月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党课、心理疏导等各类讲座等,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三是待支队党委正式成立后,支队将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使用管理制度,结合支队人才队伍实际,切实选配好干部队伍。(5)关于“忽视群团组织的政治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正在筹备召开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待支队党委、纪委成立后,立即启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组建和选举工作。二是加强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支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由筹建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组织开展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安全亲情寄语、“喜迎祖国70华诞,共度中秋传统佳节”等系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党的思想建设薄弱,学习浮于表面。
(6)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①关于“中心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工作业务方面结合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组织生活不断线,紧密围绕支队中心工作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专题。二是筹建组每月组织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队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专题学习4次,并及时开展讨论交流。三是结合月度安全督查,每月由筹建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检查,重点关注改革后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困难,已及时帮助县区大队解决了办公场所、执法专业设备维护保养等问题。②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筹建组领导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新中国发展面对面》等学习教材,深入系统学习党的新思想、新理论。二是丰富载体学。通过更新党建走廊展板、补充读书角图书资料等方式,提升学习教育效果。三是把握重点学。筹建组成员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月度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开展自学,重点加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分管招标的领导要加强对招投标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四是邀请专家学。6月19日,邀请市纪委专家上专题党课,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政治意识。③关于“党员教育未能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由支队党群科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完善支队党建走廊,用好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图书角、每月优秀书目推荐等载体,提升教育成效,营造全员勤学的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信息提醒、撰写自勉箴言、纪法知识网上集中测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基石,提升党性修养。(7)关于“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邀请专家进行心理辅导讲座,帮助支队干部职工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及时调节、疏导职工思想、心理动态。三是加强意识形态的阵地管理,建立支队宣传报道网络,对外消息发布统一由支队党群科扎口管理,从严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政治性和准确性。对改革前各单位原有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注销微信公众号2个,关停订阅号1个。四是坚持发出主流声音。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畅交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及时宣传工作动态,积极弘扬正能量,提振执法队伍精气神。五是加强舆情引导和跟踪管控。主动收集网络论坛、微博上反映的舆情信息,按时、妥善回复处置舆情信息。六是对照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细则,支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正在制订过程中。(8)关于“未认真开展‘ 解放思想、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 ’大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支队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思想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制订出台筹建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编制筹建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探索融合党建新途径、新思路,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综合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到目标融合制定、工作融合推进、考核融合实施,同频共振、互相促进。注重在执法实践中培育亮点、在执法一线中挖掘典型、在为民服务中提炼特色、在党建工作创新中培育品牌。
3.党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不扎实。
(9)关于“组织架构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工作部署,近期筹备召开党员大会,加速推进支队党委、纪委的组建和选举工作。(10)关于“流动党员未纳入教育管理范畴”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将4名流动党员(辅助人员)编入所在中队的党小组。二是强化对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根据月度学习计划,过渡期间,以临时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11)关于“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支队班子刚刚宣布任命,党委、纪委也即将成立,将按照支队人才队伍的现状,研究支队的组织框架,编制落实《干部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干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途径、培养步骤等。(12)关于“违反党费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党费,确保党费用于党建活动。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13)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①关于“未及时结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原则、程序、标准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批程序,由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备,并在接待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报入账。三是支队财审科加强审核把关,对超过期限的一律不予结报。
②关于“未做到一单一结”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管理制度》。二是接待费用严格实行一单一结、一单一清,严禁多次签单合并开票报销。三是支队财审科加强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结报。(1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①关于“文件会议多,报表台账多”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基层减负年”十条工作措施》,加强对发文和会议的管理。二是大幅减少发文数量,对文件实行量化管理和文号管控。三是切实控减会议总量,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召开。四是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基层调研,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需求,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②关于“实地调研少,指导基层少”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调查研究之风,结合月度安全督查,由支队筹建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检查,重点关注改革后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困难,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已根据需求补充完善水上执法中队应急、抢险、搜救设施设备。三是经支队筹建组集体研究决定,重启市区搜救基地建设项目,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具体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向市政府进行项目申报。③关于“老问题年年提年年不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支队党委成立后,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深入、实事求是的查摆问题;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切实减少雷同问题的出现,提高问题查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及时纠正‘自扫门前雪’的倾向,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加强对班子成员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的监督,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确保所查摆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15)关于“工作拖沓,效率低下”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支队专门成立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小组,7月17日-18日,调查小组找谈相关责任人,深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当场制作询问笔录。二是超出时限规定的6起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三是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四是2019年6月14日,召开二大队二中队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调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五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六是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16)关于“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经支队筹建组集体研究决定,重启市区搜救基地建设项目,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具体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向市政府进行项目申报。(17)国有资产管理履职不到位。①关于“门面房没有进行招租”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按照规定流程启动拍租程序,经两轮次竞拍,于8月30日完成拍租程序。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房屋出租有关程序,确保支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②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资产账”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综合业务楼实施维护工程、四块门头牌已登记入账。二是办公室、财审科组织开展资产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强化资产管理,确保支队国有资产登记规范和完整。③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拆除的联运堆场铁塔、九圩港四角铁塔已进行资产核减,并登记入账。二是支队办公室、财审科加强对支队所属资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资产真实完整。(18)关于“日常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九圩港海事所分管副所长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原地方海事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扣减20%月度奖励性绩效。二是原九圩港海事所海巡艇相关责任驾驶员作书面检查,每人扣减10%月度工资。三是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巡艇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记载规定》,对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的记载内容、要求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2019年7月26日,召开中队会议集中组织学习。四是在中队日常内部管理中,将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的使用管理列为月度考核内容。(19)关于“退休班子成员在本区域相关行业入股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7月11日,向原地方海事局相关退休班子成员通报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二是组织已退休的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的通知》(通委组发〔2014〕25号)等规定,要求原地方海事局退休班子成员履行报备手续。三是在支队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到阳光规范执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20)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坚决。
①关于“未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未能坚持定期分析研究廉政建设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二是积极探索融合党建新途径、新思路,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综合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到目标融合制定、工作融合推进、考核融合实施,同频共振、互相促进。②关于“‘ 两个责任 ’履行重形式、轻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支队筹建组组长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当好标杆、树立榜样,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人”和“带头人”。二是筹建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参加所分管部门的各类会议,经常性地对所分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政策落实到位,提升“两个责任”清单实效。(21)关于“招标制度部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22)关于“财务审批规定存在瑕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支出权限。二是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规则(试行)》、《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实施细则(试行)》,待支队党委成立后印发。三是严格审核,确保财务收支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要求。
(23)关于“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 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车辆、船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支队加强对公务车、船(艇)使用的审核和监督。(24)关于“协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个人报酬”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人已退还相关费用,于2019年6月11日入账。二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通委组发〔2014〕76号)等规定。(25)关于“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7月12日,组织二大队二中队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支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二是水上执法案件全部由现场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一案一档一光盘”要求制作处罚文书。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举一反三,大件运输船舶申报已全部交由现场进行核查,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现场查处后统一移交行政处罚窗口处理。(26)关于“擅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27)关于“重大项目不签定书面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28)关于“对合同所涉重要事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二是在履行物业合同过程中,对于未支付的物业费,暂缓支付用工人员的保险部分费用。三是通知物业公司立即更换需要交纳养老保险人员到岗。四是对于已支付部分与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未达成共识。目前,已经发函给物业公司,督促追款。下一步,支队将进一步做实基础工作,了解物业用工人员年龄、工资、保险缴纳等情况,为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费用做准备。(29)关于“违规确定中标单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30)关于“违反程序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
6.对已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31)关于“国有资产房屋租赁专项检查未整改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二是采用法律手段,2019年8月27日南通崇川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切实通过司法渠道催收陈欠房租。
(二)交投公司(详见南通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以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2019年9月9日,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三是进一步深化融合党建,支队成立以来,已先后组织开展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歌唱祖国主题短视频拍摄、“红星向祖国、奋进新时代”演讲赛、安全亲情寄语、“喜迎祖国70华诞,共度中秋传统佳节”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队伍同心融合、同向发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规则(试行)》、《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实施细则(试行)》,待支队党委成立后立即印发。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整合过渡期间,对于符合“三重一大”的事项,由支队筹建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3)关于“对联合党支部定位和作用发挥存在认识偏差,作用发挥不全面、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每月以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2019年9月9日,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支队党委成立后,按照党章党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织报告,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2.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与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有差距。(4)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由支队党群科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完善支队党建走廊,用好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图书角、每月优秀书目推荐等载体,提升教育成效,营造全员勤学的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信息提醒、撰写自勉箴言、纪法知识网上集中测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基石,提升党性修养。(5)关于“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以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优化学习场所阵地,丰富完善支队党建走廊内涵,用好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图书角、每月优秀书目推荐等载体,提升教育成效,营造全员勤学的氛围。三是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的阵地管理,建立支队宣传报道网络,对外消息发布统一由支队党群科扎口管理,从严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政治性和准确性。对改革前各单位原有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注销微信公众号2个,关停订阅号1个。三是坚持发出主流声音。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畅交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及时宣传支队工作动态,积极弘扬正能量,提振执法队伍精气神。3.党组织的组织力不强,党的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7)关于“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支队新班子,班子分工尚未能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统一安排,目前正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整合过渡期间,重点关注改革后职工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结合支队安全检查、工作督查、工作调研,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工作。
(8)关于“党务工作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养力度,提升支队党务干部综合素质。二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尚未能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统一安排,支队正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成立后,立即制定出台《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建制度。三是待支队党委成立后,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党务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4.转变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够。(9)关于“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6月12日-13日,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方案》安排,突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队筹建组成员认真查找问题,并形成问题排查及整改措施责任清单。二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待班子分工明确后,对支队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梳理,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去管去干、去盯去促,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是每月结合安全督查,筹建组成员深入基层一线,督查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专家已退回并按规定上缴超标准领取的评审费。二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培训、会议费支出管理制度》,对培训费支出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三是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支付。(11)关于“原交通质监处无第三方服务采购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全市招投标培训。对限额以上工程、服务、物资采购按照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限额以下工程、服务、物资采购从严把握,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第三方服务采购制度,明确范围、流程和责任。二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招标代理委托比选办法》,严格管理采购事项,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定服务单位或供货商。三是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12)关于“第三方服务采购方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性。二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标段,限额以上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分门别类采用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等多种方式确定相应的服务单位。三是认真梳理相关部门职能,分清费用承担主体,由承担主体负责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单位的选定。本处承担的行政非执法监督试验检测费用力争列入预算安排,服务单位选定流程符合相关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要求。
(13)关于“质量监督审查时间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质量监督许可流程,对于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移交执法机构处理,严格禁止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行为。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主动到项目一线指导服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服务工作。三是按照规定要求公开信息、公示工作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服务。
(14)关于“原交通质监处项目跟踪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受监督项目加强复查工作,建立闭环式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处室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整改复查,委托第三方规范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复查工作行为和结果。三是积极探索工作流程无纸化留痕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成果的可追溯性,提高监督检查的质效。
(15)关于“经费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制订《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电子化审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6)关于“合同签订及付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强化内部合同条件审查,合同文件签署前由专门部门审查,确保合同的科学性。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或采购的相关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协议,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进行支付。三是结合全市的建设市场专项督查,强化合同履行的过程控制。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强化审计过程管理,根据审计意见办理资金结付。
(四)原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到位。
(1)关于“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覆盖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以支队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2019年9月9日,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党委成立后,按照党章党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2)关于“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支队党组织成立后,立即制定出台党委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形式和范围,并严格执行。(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以支队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三是进一步深化融合党建,支队成立以来,已先后组织开展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歌唱祖国主题短视频拍摄、“红星向祖国、奋进新时代”演讲赛、安全亲情寄语、“喜迎祖国70华诞,共度中秋传统佳节”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队伍同心融合、同向发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党性教育形式单一,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
(4)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由支队党群科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完善支队党建走廊,用好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图书角、每月优秀书目推荐等载体,提升教育成效,营造全员勤学的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信息提醒、撰写自勉箴言、纪法知识网上集中测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基石,提升党性修养。(5)关于“专题教育活动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以支队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优化学习场所阵地,丰富完善支队党建走廊内涵,用好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图书角、每月优秀书目推荐等载体,提升教育成效,营造全员勤学的氛围。三是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3.党组织建设虚化,党建工作不严不实。(6)关于“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的通知》、《南通市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党委成立后,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按照民主生活会方案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辣味”和质量。(7)关于“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熟悉”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通过月度学习、党报党刊学习、“学习强国”平台自学等方式,不断提升支队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8)关于“谈心谈话不正常、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支队新班子,班子分工尚未能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统一安排,目前正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整合过渡期间,重点关注改革后职工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结合支队安全检查、工作督查、工作调研,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工作。
(9)关于“党建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成立后,立即出台《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建相关制度。二是在支队整合过渡期间,以部门、中队为临时党小组,常态化开展学习,确保组织生活不断线、不掉线。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0)关于“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市质量安全综合督查,组织两个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深入了解全市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及时向厅建管处反馈诉求,提请省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二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和品质工程创建的最新要求,强化学习,从源头上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关,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指导意见。
(11)关于“财务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已补2017年9月中秋国庆物资发放人员名单和领用签字。二是已补2017年11月职工体检人员名单、标准等附件。三是财审科加强经费报支审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12)关于“经费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已补办参加培训班人员出差审批单。二是已补2017年6月加班工作餐人员名单。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完善《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车辆、船艇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审核。(13)关于“制度修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管理制度》,强调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二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职工慰问范围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14)关于“工作制度不健全,采购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单位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权限。规范交通运输项目招标代理委托行为,鼓励招标人通过竞争择优选择项目代理服务机构,维护招标代理委托活动的公平、公正,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招标代理委托比选办法》。
(五)原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不力。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支队统一安排,定期组织临时党小组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局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积极主动介入江苏新出海口建设,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南通提升交通能级”专题献策会上建言献策。组织通州湾港区现有一期通道堤身升等加固工程优化设计座谈会,对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从源头上推进品质工程创建。三是每周五下午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内部交流学习,邀请支队执法经验丰富的同事授课宣讲,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多次派员赴北京、南京、西安、南京等地参加业务培训,激发创新活力。四是制定《2019年度南通市水运品质工程创建计划及攻关计划》,推进南通港横港沙新世界码头3#-4#泊位改造工程推广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助力南通港横港沙新世界码头3#-4#泊位和通海港区危险品箱后方堆场项目“平安工地”建设。(2)关于“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担当作为和主动服务的意识。二是整合过渡期间,结合支队安全检查、工作督查、工作调研,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工作,从思想、工作、生活各方面及时给予关心,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及时纠正思想偏差,引导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交流讨论、观看主旋律电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提振职工精气神。(3)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以筹建组为单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2019年9月9日,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三是进一步深化融合党建,支队成立以来,已先后组织开展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歌唱祖国主题短视频拍摄、“红星向祖国、奋进新时代”演讲赛、安全亲情寄语、“喜迎祖国70华诞,共度中秋传统佳节”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队伍同心融合、同向发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学做“两张皮”,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4)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未做到‘ 学懂弄通做实 ’”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做到理论学习和工作水平“双提升”。二是面对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新出海口、江海联运枢纽等国家、省、市级重大战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经常性开展交流研讨,碰撞思想火花,以实际工作成效助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三是根据通委宣〔2019〕8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的管理,提高上线率,提升学习质效。(5)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心理辅导讲座,帮助支队干部职工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及时调节、疏导职工思想、心理动态,推动形成更大、更高、更强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意识形态的阵地管理,建立支队宣传报道网络,对外消息发布统一由支队党群科扎口管理,从严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政治性和准确性。对改革前各单位原有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注销微信公众号2个,关停订阅号1个。四是坚持发出主流声音。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畅交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及时宣传工作动态,积极弘扬正能量,提振执法队伍精气神。(6)关于“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部门全员参与,形成工程质监行政执法制度汇编,结合岗位需要,强化对新制度、新法规的学习。促进港口质监站与质监大队的深度融合。二是促进港口质监站与质监大队的深度融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引导,鼓励干部能做事、敢做事。
3.党组织建设弱化。
(7)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的通知》、《南通市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党委成立后,严格按规定流程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查摆问题,力求“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高质量完成“慢落实”“伪落实”“浅落实”“空落实”专项治理。
(8)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支队新班子,班子分工尚未能明确。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统一安排,目前正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整合过渡期间,重点关注改革后职工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结合支队安全检查、工作督查、工作调研,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工作。
4.作风建设抓而不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9)关于“差旅费报销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经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二是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支队财审科加强对费用报支的审核。(10)关于“经费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已补办参加培训班人员出差审批单。二是相关责任人已退回多汇款项。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严格经费支出。(1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务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每周报送执法检查计划,建立《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和标准》,规范质量安全检查,形成质量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勇于担当,积极承担交通工程行政执法手册编制,受到上级领导高度肯定,目前已形成手册初稿。二是加强对港口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督查,参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全市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市场检查。支队成立以来,共制作9份港口在建项目执法检查记录表,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回复。三是积极委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法律法规、港口安全、应急管理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文件内部学习,互相交流、共同促进提高。(12)关于“行业安全监管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支队五大队交通工程质监工作实际,制定岗位安全职责,包括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行政执法、港口企业行政执法等方面。二是制定《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和标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框架。三是已编制完成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方案,助力南通港横港沙新世界码头3#-4#泊位和通海港区危险品箱后方堆场项目“平安工地”建设。(13)关于“行业监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港口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在建港口工程监督交底记录、工地试验核备记录、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录等资料。二是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规定,对质监工作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了人员调整。5.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 ’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支队干部大会,宣布新班子,班子分工目前尚未明确。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支队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纪委。待成立后,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和班子调整情况,立即修订完善支队党委、纪委以及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经过两个月努力,交通部分直属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持续发力。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解决突出问题、落实重点任务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把初心和使命切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二)在抓好整改落实上持续发力。巡察是一场全面的政治体检,整改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未完成、未到位的整改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查督办,不见成效不收手,不达目的不收兵;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进行打包“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对新发现的风险漏洞,及时查漏补缺、予以完善,确保不留“天窗”、不开“暗门”。
(三)在做好转化文章上持续发力。紧紧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党建水平和改革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唯旗必夺、勇争一流”的决心,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将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提升组织凝聚力。将整改工作渗透到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结合交通综合体制改革,真正把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彰显出来。三是转变队伍作风。以巡察整改工作为鞭策,树牢为民服务意识,推行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锤炼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推动南通交通事业取得更大成绩,勇当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先行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9003732,邮政信箱:南通市崇文路2号,电子邮箱:ntjtjj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