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14 阅读: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6月6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三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0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三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具体工作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精研细读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32条意见,深入学习领会巡察三组提出的四个方面11条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通过学习,党组一班人切实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到要认真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深刻反思,认真研究部署

2019年7月30日,以全面深入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为主题,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和不足存在的原因;党组书记主持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形成发言提纲,顾宗瑜同志还对每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审核把关。会上,党组一班人坚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详细制定了《中共南通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三)落实责任,认真推进整改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做到个性问题认领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逐项梳理、分类汇总。同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党组书记顾宗瑜同志作为“班长”,以身作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带头整改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以钉钉子精神抓实问题整改。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党组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9月10日,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32条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深入

1.关于“存在轻党建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并出台《中共南通市审计局党组党建强审三年行动计划》(通审党组〔2019〕16号),认真落实党要管党政治责任,将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全面提高审计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调动审计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月和6月分别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7月,党组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

(3)7月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如实通报反馈意见,分析认领存在问题,讨论研究整改措施。

2.关于“党建考核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新修订的《考核办法》(通审发〔2018〕72号)已进行了完善,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机关年度考核,“全面从严治党”大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和队伍建设三部分共计15分。下一步将结合智慧党建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机制。

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出台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通审党组〔2019〕15号),同时注重审计干部多岗位锻炼培养,注重加大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19年5月,认真按照《南通市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变动,组织开展了全局干部调整工作。对14名同志进行了职务调整,对25名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

4.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根据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出台相关制度规定。2019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审计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推进审计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审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试行)》《南通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综合报告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修改完善了《南通市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南通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项制度;研究制订了“改革强审”“党建强审”“科技强审”“质量强审”“人才强审”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

5.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18年5月11日印发《中共南通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后,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抓实抓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改完善了《南通市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通审党组〔2019〕26号),重点明确了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职谈话、免职(降职)谈话、退休谈话的对象、内容、形式、要点等要求。

(2)主要领导定期检查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开展情况,提高谈心谈话针对性,确保谈心谈话质量;机关纪委不定期抽查谈心谈话记录,加强督促提醒。

(3)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升“一岗双责”意识,机关纪委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个人责任清单,主要领导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责任清单审核把关。

(二)高点定位,履行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存在差距

7.关于“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争先创优意识的提高,制定审计项目创先争优的相关制度,确保南通有更多的审计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获奖。

(2)修改完善了《南通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考核办法》和《南通市审计局机关处室考核办法》(通审发〔2018〕72号),将获评优秀审计项目分值从原来的5分扩大到20分,积极鼓励处室和个人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目前,局党组已研究决定向省厅推荐5个审计项目参加2019年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

(3)制定了党建强审、改革强审、质量强审、科技强审、人才强审三年行动计划和2019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了审计领军人才评选、审计绝活大PK、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2019年度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等活动,展示了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方法,增强了审计人员争先创优意识,提高了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4)实行了审理专管员制度,对2019年度8个重点审计项目实行专人跟踪审理,每周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每两周走访审计现场,释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对重大疑点问题,及时组团去现场,指导取证,提供技术支持。

8.关于“投资审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综合报告管理办法》(通审发〔2019〕64号),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综合报告,提升审计成果利用水平。

(2)指导各县(市)、区投资审计工作,推动全市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在完成修订《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同时,督导县级审计机关提请当地政府修订投资审计监督办法,确保投资审计合法性。目前,各县(市)、区级政府已陆续修订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另外,指导县级审计机关规范投资审计行为,确保投资审计合规性。要求县(市)、区审计局全面开展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组织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专题培训。目前,各县(市)、区审计局已逐步转变了过去投资审计重造价轻决算的做法,并派员对编制竣工决算有困难的部分建设单位进行指导。

(3)调研相关单位,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先后到市市政和园林局及其下属城建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市城建集团、通州湾示范区等部门和地区,就其贯彻《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情况开展调研,认真了解其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人员配置状况、竣工决算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就决算工作中遇到的疑问一一作了解答,对影响决算编制进度的制约因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通过调研,促推建设单位规范管理及投资审计转型升级。

(4)为法规审理配备投资审计专业人员。今年年初,将一名投资审计专业人员充实到了法规审理部门,以加强投资审计项目的审理、把关,确保审计质量。

(5)统一投资审计思路及报告内容。组织投资审计人员集思广益,认真讨论投资审计的关注重点和方法,形成了投资审计报告的统一框架,进一步理清了投资审计思路及报告撰写要求,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6)创新思路,多方位思考专项审计调查。7月份,启动市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助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招投标管理,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高效运作。今后进一步加强探讨,实施高质量的专项审计调查,促进监督水平进一步提升。

9.关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有待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跟踪审计中及时跟进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以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建议书、跟踪审计意见单的形式披露相关问题,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已于今年4月向中创区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发出了《关于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审计建议书》《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审计建议书》,5月出具了《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7月出具了《五山及沿江地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先后就上述项目发出跟踪审计意见单18份,就项目质量、进度、设计变更、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后对重大建设项目仍将充分发挥“免疫”功能,及时跟进项目建设,及早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防患于未然。

10.关于“督促审计整改有待持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1)2月至4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组织市局各处室和8个县(市)、区审计局对2016年至2018年出具审计报告并已到整改期的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06家被审计单位280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市局法规处同时对如皋、如东、海门3个县(市)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较好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回头看”活动落到实处。此次活动共涉及749个审计项目、537家被审计单位、1088份审计报告和106份审计决定,实现增收节支和减少损失浪费2530.25万元,制定加强和改进管理措施6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2项。同时,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入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改进措施,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2)组织各处室对2019年已结案的15个审计项目,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已录入内网平台“整改督查”模块,由处室负责人、法规处分别审核后予以挂账。同时,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资料及现场核查结果,经处室项目主审提请,由处室负责人和法规处逐一对账销号。

11.关于“精准发现重大问题线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改完善的《考核办法》中,将案件线索移送分设基础分和加分项,基础分10分,实行扣分制;加分项不封顶,积极鼓励处室和个人增强查案意识,提升移送质量。办法修改后,案件线索移送数量明显提升,已移交案件线索22件,占已实施审计项目的49%,与去年同期移送数量相比,增长了450%。

(2)制定并印发了质量强审三年行动计划,从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完善审计整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完成的时间节点,强化了审计质量意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3)起草审计取证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规定等,从问题类取证单编制要求、深化审计现场延伸及函证、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审核确认等方面予以规范,提高现场审计质量,确保问题查深查透。8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市审计取证技巧征集活动,10月底完成评选,年底集中整训期间组织全市交流。

12.关于“选定项目主审未执行公务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当事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并于2019年5月调离了工作岗位,调整了职责分工。

(2)重申审计项目回避制度,项目分配时,与被审计单位、工程参建单位及协审机构主要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汇报并不得担任审计组长及主审,机关纪委做好督查工作。

13.关于“协审项目分配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8月修订并出台了《南通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审计项目分配办法》,明确了组织审计项目的分配流程,即由承办业务处室提出申请,由法规处以抽签的方式,在符合要求的备选中介机构中随机确定项目参审的中介机构,局机关纪委监督抽签过程并签字。

2019年以来,我局法规处、机关纪委和相关业务处室严格遵循上述办法要求,1月至8月共有1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14个单项工程在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由法规处以抽签方式选择参审的中介机构,确保了协审分配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14.关于“对协审机构缺少奖惩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8月修订出台的《南通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审计综合考评办法》及与协审机构签订的协议中均明确规定了对审计质量、进度的考核及奖惩措施,其中明确规定:协审机构接到通知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领取审计资料,如无故拖延3个工作日以上,该年度的参审资格自动取消。我局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遏制“挑食”行为。

15.关于“协审项目后期审核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5月份,调整了相应处室及审核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整合现有审计力量,确保协审项目后期人力充足。

(2)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向编办提交了审核中心调整三定规定的申请,努力争取增加审核中心人员编制,以解决后期审核人员偏少问题。

(3)严格按照《南通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审计综合考评办法》,对协审机构审计结果认真复核把关,量化考核。

(4)将考核结果随审计核定单一同接受审计组、业务处室、法规部门及分管领导的逐级审核,确保审计质量。

(三)专题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16.关于“新思想新精神学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于2019年7月29日、8月23日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章》修正案和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

17.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改完善了《南通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审党组〔2019〕26号),明确提出了中心组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一年不少于12次;坚持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集体学习研讨每两个月安排1次,每年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至少1次,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的要求。2019年7月29日、8月23日分别组织了两次集体研讨,参加学习的各位领导都积极踊跃发言。

18.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没有完成规定动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严格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加强督查,确保规定动作到位,创新工作出彩。

19.关于“查摆问题不深刻,提出措施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和实际,严格对照方案,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瞄准“党建强审”总目标,推动新时代南通审计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薄弱环节

20.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机关党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通审党委〔2019〕13号),对组织生活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步骤,促进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

(2)机关党委会前审核组织生活会方案,机关纪委派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参加组织生活会,做好表率,切实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

(3)各支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1.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各支部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提高了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意识,今年7月以来,都积极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及党小组的学习活动。

(2)机关纪委加强了对“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不定期将检查情况结果通报。8月份抽查了五个支部15个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记录,并进行了通报。确保各支部会议、活动内容填写齐全、记录完整。

22.关于“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党组要求,机关党委对存在问题的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提出整改的要求,2018年已进一步严格了支部书记“述、评、考”制度的执行,切实提高述职评议质量,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质量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23.关于“支部活动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以来,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丰富活动内容,各支部已结合主题党日及节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如组织“七一”诗歌朗诵会、“弘扬革命传统,坚守初心使命”座谈会、“谈祖国新成就,话江苏新发展”座谈会、参观黄桥战役纪念馆、抗日民主根据廉政建设展览馆、两个“中央审计委员会”主题展览等活动,党组织凝聚力不断增强。

24.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18年至2019年6月,我局各支部党费均按月收取、按月汇缴机关工委党委专户;自2019年7月起,根据机关工委要求,改为按月收取、半年汇缴。审核中心支部2019年6月新成立,同样严格执行按月收缴党费要求。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5.关于“新形势下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6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局机关党委汇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上半年“主体责任”完成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汇报“两个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各处室负责人汇报履行“一岗双责” 情况。局党组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前瞻预判,深入抓好落实,切实检查考核的要求。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6.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新媒体应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今年4月30日以来,累计发布公众号73篇,受关注度也显著提升,目前已达到396人。

(2)严把稿件质量关,增加稿件可读性,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力。信息宣传稿件坚持处室信息员,处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分管局领导6级复核制度,特殊稿件还要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确保稿件质量。在宣传中加强组织策划,突出专题专栏,并增加了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新形式新手法,增强了可读性,提升了宣传效果。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2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出台了《南通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车配备及经费管理要求,规范了公车使用的情形及流程。

28.关于“公务用车缺乏流程监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已在办公平台开发并使用用车管理模块,对公务用车进行全流程控制,完善了油卡登记台账、派车审批手续、维修审批手续,实行一车一卡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汇总。

29.关于“租车费用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以来,已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核算相关费用。

30.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以来,已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规定》,完善了公务接待手续,同时坚持事前在市纪委“南通e申请”平台登记报备制度。

31.关于“讲课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以来,已按规定规范讲课费发放形式,完善了相关手续。

32.关于“部分物品购置无出入库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016年以来所购用品的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违纪问题。

(2)已于2019年4月建立完善了物品出入库台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003336,邮政信箱南通市崇文路2号,电子邮箱ntsj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