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四项措施破解村级杂工监管难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2 阅读:0

为有效遏制村级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打击少数村虚增杂工支出用于列支招待费、车旅费、报刊费甚至是村干部福利等严重违反党规党纪行为,启东市纪委监委落实四项举措,破解村级杂工监管难题。

规范村级杂工使用程序。在年初,各村拟订本年度杂工使用计划,额度原则上控制在一事一议筹资总额的10%以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对于一次用工在20工以上的派工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然后由村会计开出派工单交派工员,再由派工员对施工人员实行监督。完工后要由村干部会同项目所在地村民组长或村民代表进行联合验收,并在村级杂工结算单上签字盖章。

明确村级杂工使用范围。明确村级杂工使用范围仅限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安全饮水工程等集体生产生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需要的用工项目。严格落实村级管理和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强度的大小,村级杂工工价原则上控制在每工日40-50元之间。

严格村级杂工结算流程。由派工员正确填制村级杂工结算联后交村会计,村会计汇总后交村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公布一个月后群众无异议的,与做工村民进行结算,并明确规定所有杂工支出一律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通过农户的“一折通”实施打卡发放。

落实村级杂工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杂工使用的监督作用,对用工的项目及所有工日进行认真审核,发现差错,及时予以纠正,对于村监督委员会未能有效履责的行为进行问责。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明确镇乡农经部门业务管理、审计监督的职责,对各村的杂工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姜维)

签发人:郁豪杰

签发人职务:启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启东市委巡察办主任             

签发日期:201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