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7 阅读: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27日至1220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七组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巡察,2019116日,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本次市委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既狠抓当前,又着眼长远;不仅在行动上雷厉风行,更在思想上深刻反思。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从严从实,迅速研究部署。党工委对照反馈问题,逐条深刻查摆,找准症结,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排出171条整改措施,落实了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列出了具体的时间表,确保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毫不含糊、毫不留情,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迅速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各牵头整改部门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在抓好巡察反馈题整改的同时,党工委又梳理出30条共性问题,下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求全区上下引以为戒,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切实解决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党工委先后召开7次会议,听取有关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共立案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干部7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工委会议、书记会议专题定期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建立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按照市委“四个全面”考核要求,狠抓党建工作考核,将考核任务逐条分解至各个部门(单位)、街道,压实责任、传递压力。

3)每年度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在原先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的基础上,延伸至机关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同时要求各街道召开述职评议会,各社区书记向街道党工委述职。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执行党工委会议有关规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单位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完善决策程序和工作规范。 

3.关于“民主生活会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9131日召开区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及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动真格、见实效。

2)制定下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重点强调部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形式和内容。

3)党工委班子成员深入各部门和单位参与组织生活会,同时,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意见建议征询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加快问题整改,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关于“落实长江大保护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推进小组,各负其责,落实整治任务;编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江堤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四大长江经济带重点任务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全面整治,狠抓任务落实,长江主江堤两侧环境综合整治16个点位25项问题已完成16项目整改任务。

2)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电极箔行业废酸资源化利用项目、钢丝绳废酸污泥无害化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加大存量危废处置力度。根据区钢丝绳行业后续环境整治工作安排,各街道、江海镇区正有序推进钢丝绳企业存量危废处置工作。

42018年底前已完成天星横河竹行段、新开港河、长新北横河,新开苑河、中心竖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工作并已进场施工。

5.关于“债务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债务化解的可行路径,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确保按计划完成债务化解目标。

2)出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督查考评工作办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暂行办法》,形成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的工作体系。

3)积极开展多元融资,严格管控新增债务,杜绝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6.关于“扶贫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受资助或未足额享受资助的困难学生进行了重新核对和补发。

2)修订《南通开发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办法,细化助学金申报流程,强化助学资金监管,并定期对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利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办了4名党员干部优亲厚友违规发放扶贫款问题,并严肃整改。

7.关于“制定的文件与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废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今后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不违背、不突破。

2)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苏办发〔201836号),已重新出台文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仅参照人才所缴纳个税给予一定奖励,取消企业及其他相关税收返还政策。

8.关于“以财政奖励名义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颁布之后不再签订此类与土地出让金相关的优惠政策。

9.关于“以奖励形式返税或减免税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国发〔201525号文件要求,不再签订此类投资协议、合作协议以及出台涉及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

2)富民港良种场从2018税收扶持结算年度起,不再直接对场内注册企业、招商平台进行考核奖励。

10.关于“执行《预算法》刚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意识,严控经费增加。如确属突发性事件等急需、特殊支出事项,依法履行相应追加程序。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工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开展专题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未能将十九大精神用于指导实践,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2019年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并进行了专题研讨交流。

2)积极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教材和“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3)组织基层党员冬训,组建“百姓名嘴”宣讲队,印发《开发区“百姓名嘴”宣讲课题》,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时推行“菜单式”选学,满足干部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12.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仅停留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上,没有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没有把相关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以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氛围不浓,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

2)党工委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建立工作联系点、到基层讲党课,为学习教育活动提供示范。

3)各基层党支部深入贯彻“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动作、项目、内容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20193月,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培训,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等各个领域,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13.关于“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细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任务分解。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巡察,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述职内容,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

3)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每月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分析研判会,每半年向市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4.关于“混岗混编情况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向市里积极争取增加行政编制数量,逐步缓解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问题;在争取增加行政编制前,严格对区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实行聘任制管理。

15.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起,自查发现存在上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后,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在工作中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规定。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3名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2)出台《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对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对拟提拔对象广泛征求纪检、公安、法院、信访、计生等干部监督成员单位意见,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存在问题的,严肃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7.关于“选拔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公务员职级晋升的管理。在执行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规定集中组织实施。

2)已将区内市管干部管理权限交归市委,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同时注重加强调研、日常考核及酝酿协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方案。

18.关于“选调人员不公开透明,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加强对教师引进的统筹把关,增加人员商调透明度,更多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引进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19.关于“下属单位人员招聘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区组织部门加强对区内招聘活动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会议,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同时按照程序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20.关于“没有严格遵守相关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已对2名需回避的基层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并在人员招录、选调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1.关于“部分岗位没有实行制度性轮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机关在同一岗位工作多年但未轮岗的,进行全面梳理。一季度结合机构改革,启动人员轮岗交流,今年已轮岗5名担任正科职五年以上的干部。

22.关于“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机关党工委书记已经配备到位,教育工委书记及委员人选正处于酝酿阶段。

2)按照《南通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拟定《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召开全区社会事业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开展学校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23.关于“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四个街道配齐专职党务副书记;通过上级选派、基层遴选等形式,对总公司、炜赋集团公司配备了专职党务副书记、纪委书记。依托南通市委党校开发区分校,组织全区各部门、街道社区、以及“两新”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辅导培训。

2)深入四个街道,对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检查指导,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3)明确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思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重点、难点、亮点工作形成量化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单位。

24.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按要求选举到位。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对全区189家机关部门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换届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函询提醒。

2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正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回头看”,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了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2019度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党工委及街道机关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6.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停滞不前”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单独组建、企业联建、派驻指导员等方式,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新建党组织22个,派驻党建指导员256人。

27.关于“党费交纳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各支部抽查力度,对未能及时交纳党费的支部给予通报督促整改。

28.关于“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支部工作重点任务,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支部抽查、检查力度,督促支部活动规范化。

29.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印发《2019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任务分解。

(2)印发《2019年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

(3)积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拓展学习阵地,扩大学习覆盖面,提升活跃度。

(4)将部门及街道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整改落实。

30.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我是共产党员》谈心谈话记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制度落实不规范的,要求整改落实。

(2)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少数部门个别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规范落实。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2)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工委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或相应处理。

32.关于“违规发放慰问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已停止发放驻区单位慰问补贴。

33.关于“违规报支交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立即约谈相关当事人,并已退回违规报支的费用。

34.关于“违规报支通讯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移动通讯费已清退到位,对未实名登记非个人专用的移动网卡已全部停用。

35.关于“变通报销征兵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变通报支的征兵费用已清退上缴区财政。进一步组织学习财经管理规定,提高按规章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定办事的意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作风纪律要求,按规定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和合理合规使用。

36.关于“党员干部兼职违规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机关在职人员领取的兼职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

2)对各部门各单位退休人员违规取酬进行专项检查;区组织部拟就区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兼职出台细致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干部兼职行为,杜绝再出现违规行为。

37.关于“公油私加”问题的整改情况。

70)公油私加的费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并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加油管理。

38.关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处理,并在区内进行通报。

2)区纪工委会同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快速查纠、严肃问责。

39.关于“走帮服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走帮服”工作纳入全区机关、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走帮服”工作督查考核力度。

2)印发《南通开发区深化“走帮服”活动开展集中走访接访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走访、接访活动,每月安排一次“周五面对面”接访活动,与居民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并落实交办,截至目前共开展“周五面对面”接访活动27场。

40.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并责成书面检查,区综合执法局对五个执法中队的中队长进行轮岗。

2)进一步加强和各街道的沟通衔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41.关于“对群众诉求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活动,对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工作推诿、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所投诉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通报曝光并实施信用惩戒。

2)继续强化重点环境信访及突出环境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扎实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三级网格办的作用,强化区、街联动,确保对环境信访问题快速处置。

42.关于“侵犯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责成当事人将违规发放的慰问费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帮困措施真正惠及群众。区党工委今年对社区巡察将扶贫济困资金发放、基层干部作风、“微腐败”问题列为巡察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43.关于“有搞特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对照用工管理规定进行核查,对违规领取的相关费用进行清退。

2)针对2018年区党工委第三轮巡察中发现的临时用工随意性大的问题,督促相关街道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规范临时用工管理,减少随意性临时用工,严格控制误工补贴支出,确保临时用工和经费支出规范有序。

3)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以及今年一季度“两个责任”检查过程中,通过查阅财务账册、座谈谈话等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津补贴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规发放问题。

44.关于“浪费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管委会付费的所有电话和线路进行了排查梳理,对闲置的电话和线路一律终止付费。

2)优化通讯费用管理模式,由管委会统一付费改为部门(单位)承担各自费用,以便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付费项目。

45.关于“工作作风懒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被反映的有关同志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规范履职、注重形象。

2)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组织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

46.关于“部分发放招商奖的项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重点按照项目开工、实际投入、从业人数、税收贡献等要素,从严从实进行考核。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7.关于“未能挺纪于前,抓早抓小,导致区内出现重大案件,个别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1)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一季度组织监督检查17批次,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11个,不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2)坚持挺纪于前,突出抓早抓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6人,书面函询6人,提醒谈话3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警预防。

3)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2个基层党支部存在的全面从严治党不正确履责和以形式主义应付检查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党支部进行检查问责,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48.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剖析2015年以来查办的党员干部典型违规违纪案件,深入剖析腐败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并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强化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等专题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从严遵纪守法。

49.关于“对违纪党员的跟踪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015年以来党员违纪处分及送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建立违纪党员专门台帐、加强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2)督促指导相关党支部建立受处分党员“一对一”帮扶计划,做好受处分党员的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关爱帮扶举措,促进受处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3)认真落实“凡督必考、凡巡必考、凡处必考、凡提必考”要求,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重点是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集中测试,进一步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解读,督促增强纪律观念。

50.关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出借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为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已按照要求清理整改到位。

2)针对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已敦促借款单位尽快还款。

51.关于“用城建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所有理财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部回笼。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5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对照规范要求,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内容。保持“两个责任”常态督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和分管条线,制定个性化年度责任清单,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季度“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综合督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交办整改。

53.关于“个别纪检组长‘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顺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规范和管理规范,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对纪检监察组织参与议事协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主责,个别有其他分工的纪检组长,其分工已及时调整到位。

2)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持续组织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注重教育引导、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自我约束、锤炼过硬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4.关于“对重点领域的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能;纪工委、监察工委强化对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征地拆迁、扶贫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审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对举报反映或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执纪问责。

2)推进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群众信访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对挪用国家助学金问题严肃进行查办。

3)积极实施专责监督,对巡察、监督检查、“两个责任”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提出专责监督意见,提升审查调查治本功能。

55.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党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工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问题反馈、落实整改、督查检查、跟踪督办、巡察“回头看”等工作环节,建立党工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按时整改完成。

2)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今年第一轮巡察安排了对3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评估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做实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

56.关于“‘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对照《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细则》规定的问责具体情形,精准认定问责行为,严肃整治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现象。今年以来对两个街道党工委进行问责。

2)坚持“一案双查”,根据违纪具体行为,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对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启动问责程序,以严格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57.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银行账户多的问题,已完成清理,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账户、资金管理。各国有企业已根据相关法规及内部管理相关要求清理账户

2)针对收入不及时缴库问题,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财预〔201831号)要求,未入库收入2018年区财政已应缴尽缴,整改到位。

58.关于“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审核资金,同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使用公务卡的通知》(通开发管办〔201560号)要求,规范经费使用管理。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拟定《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5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中明确了部门预算调整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严格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关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加强报销审核,无公函、无接待清单、事前无审批、陪同人员超标、接待费用超标等不予报销。

60.关于“基层私卡公用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慈善助医、复明、助学金等费用由财政直接打卡发放。

2)利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资金发放及使用规定,坚决杜绝私卡公用。

61.关于“违规直接发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查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行为。

2)组织开展招投标新规学习,对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

3)进一步明确业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和决策机制,加强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流程的全过程跟踪和监督。

62.关于“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通信、智能化等工程招标规定,合理划分标段,不得肢解工程进行招标;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推行建筑工程总承包。

63.关于“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66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出台后,已全部取消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要求。

2)除了招投标环节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外,一律不允许设置其他类别、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从严把关,决不突破。

64.关于“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过于集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从年度联合选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择优选取代理单位,现所有工程招标已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比选招标代理单位,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2)结合省、市对代理机构考核管理要求,探索适合我区的招标代理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管理,实行招标代理项目责任制。

65.关于“围标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筑牢容易产生围标的防火墙,严控招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现象,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处理。

22019年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投标方式由之前的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进一步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66.关于“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规字1号)、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精神选取合适的招标方式。

2)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标文件、设备品牌等经各部门会商,审批后方可进行招标。

67.关于“违规设置最低限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评标办法,大力推广ABC评标办法,缩减使用方法一、方法二随机抽取的评审办法,控减使用最低价中标、次低价中标的方式。

68.关于“工程招投标流程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进场交易备案审批制度,严格把关进场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进场。今年将按市交易中心要求推行交易证明书。

22019225日下发《关于启用网上缴退电子保证金的通知》,完善保证金退缴流程,启用网上缴退招投标保证金。

69.关于“存在超付工程款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超付工程款已于2018329日追回到南通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账户。

70.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科学制定招标方案,组建开发区教育系统装备采购论证专家库,20188月组织开展了后勤管理实务培训,并就政府采购进行了专题培训。

2)从20183月开始,区民政局采购项目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同时在2019年春节慰问相关物资采购方面,区民政局已经严格遵守事前审批、多家询价比价、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相关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71.关于“对限额以下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相关手续,落实好《南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交办流转审批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任务交办单》等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阳光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代建项目监督管理。

72.关于“与无资质企业签订管理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良种场在执行过程中已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并对合同进行了中止,同时改招投标工作制度,将符合资质要求明确列入其中。

73.关于“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不监督、不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财政纪律,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2)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管理。

74.关于“村务居务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着力加强和规范居务监督工作,促进居务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全区各街道社区居务公开督查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街道绩效考核。

2)针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突出的街道社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街道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

75.关于“有的考核结果运用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的要求,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组建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办,研究制定符合开发区特点的街道考核办法,将老洪港同步纳入,形成规范、高效、精准的管理体制。目前已制定老洪港考核办法。

2)组建老洪港管理办公室,承接相关社会管理职能,目前老洪港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已经到位,其他人员拟于5月底前到位,使其人员数量、结构与所承担的职能相匹配,逐步实现与其他街道考核标准的一致性。

76.关于“公务接待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查,对包括公务接待在内的相关重点事项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交办、通报和整改。同时,督促机关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关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通开办发﹝201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77.关于“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精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章立制,印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现代化办公设备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2)严格报销审核,对无采购货物明细、无货物进库记录、大额现金支付的不予报销。

(七)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方面

78.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97日,委托江苏海尔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信号塔进行了电磁辐射检测,经检测,信号塔电场强度和电磁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193月委托江苏核众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水一号小区附近点位监测,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

2)滨水路改造工程20181218日开工,截止20194月底,完成雨、污水管道工程,完成道路结构层10%。因沿线企业较多,并只有滨水路一条通道,经与沿线企业沟通协商,实行分段施工,计划完成时间2019630日。

79.关于“炜赋集团组织架构不完善、党委班子不健全、党政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江苏炜赋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已配备到位,已出台《江苏炜赋集团公司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的决策权责和职责权限,规范和完善了议事决策程序。

三、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改工作还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长期性问题有待突破。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整改不松劲、不懈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开发区新篇章,为南通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贡献更大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支持纪工委、监察工委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狠抓后续整改。继续高标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彻底整改完成的事项,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优化整改方案,狠抓节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在本次巡察中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查找和发现问题的制度机制,切实扎紧权力的笼子;紧扣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开发区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统筹抓好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城市发展、改革开放、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全力建设现代产业园区,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383597014;邮政信箱:中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GW85923216@163.com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27日至1220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七组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巡察,2019116日,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本次市委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既狠抓当前,又着眼长远;不仅在行动上雷厉风行,更在思想上深刻反思。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从严从实,迅速研究部署。党工委对照反馈问题,逐条深刻查摆,找准症结,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排出171条整改措施,落实了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列出了具体的时间表,确保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毫不含糊、毫不留情,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迅速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各牵头整改部门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在抓好巡察反馈题整改的同时,党工委又梳理出30条共性问题,下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求全区上下引以为戒,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切实解决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党工委先后召开7次会议,听取有关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共立案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干部7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工委会议、书记会议专题定期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建立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按照市委“四个全面”考核要求,狠抓党建工作考核,将考核任务逐条分解至各个部门(单位)、街道,压实责任、传递压力。

3)每年度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在原先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的基础上,延伸至机关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同时要求各街道召开述职评议会,各社区书记向街道党工委述职。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执行党工委会议有关规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单位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完善决策程序和工作规范。 

3.关于“民主生活会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9131日召开区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及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动真格、见实效。

2)制定下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重点强调部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形式和内容。

3)党工委班子成员深入各部门和单位参与组织生活会,同时,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意见建议征询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加快问题整改,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关于“落实长江大保护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推进小组,各负其责,落实整治任务;编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江堤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四大长江经济带重点任务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全面整治,狠抓任务落实,长江主江堤两侧环境综合整治16个点位25项问题已完成16项目整改任务。

2)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电极箔行业废酸资源化利用项目、钢丝绳废酸污泥无害化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加大存量危废处置力度。根据区钢丝绳行业后续环境整治工作安排,各街道、江海镇区正有序推进钢丝绳企业存量危废处置工作。

42018年底前已完成天星横河竹行段、新开港河、长新北横河,新开苑河、中心竖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工作并已进场施工。

5.关于“债务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债务化解的可行路径,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确保按计划完成债务化解目标。

2)出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督查考评工作办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暂行办法》,形成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的工作体系。

3)积极开展多元融资,严格管控新增债务,杜绝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6.关于“扶贫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受资助或未足额享受资助的困难学生进行了重新核对和补发。

2)修订《南通开发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办法,细化助学金申报流程,强化助学资金监管,并定期对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利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办了4名党员干部优亲厚友违规发放扶贫款问题,并严肃整改。

7.关于“制定的文件与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废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今后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不违背、不突破。

2)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苏办发〔201836号),已重新出台文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仅参照人才所缴纳个税给予一定奖励,取消企业及其他相关税收返还政策。

8.关于“以财政奖励名义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颁布之后不再签订此类与土地出让金相关的优惠政策。

9.关于“以奖励形式返税或减免税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国发〔201525号文件要求,不再签订此类投资协议、合作协议以及出台涉及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

2)富民港良种场从2018税收扶持结算年度起,不再直接对场内注册企业、招商平台进行考核奖励。

10.关于“执行《预算法》刚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意识,严控经费增加。如确属突发性事件等急需、特殊支出事项,依法履行相应追加程序。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工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开展专题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未能将十九大精神用于指导实践,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2019年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并进行了专题研讨交流。

2)积极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教材和“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3)组织基层党员冬训,组建“百姓名嘴”宣讲队,印发《开发区“百姓名嘴”宣讲课题》,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时推行“菜单式”选学,满足干部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12.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仅停留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上,没有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没有把相关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以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氛围不浓,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

2)党工委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建立工作联系点、到基层讲党课,为学习教育活动提供示范。

3)各基层党支部深入贯彻“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动作、项目、内容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20193月,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培训,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等各个领域,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13.关于“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细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任务分解。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巡察,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述职内容,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

3)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每月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分析研判会,每半年向市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4.关于“混岗混编情况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向市里积极争取增加行政编制数量,逐步缓解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问题;在争取增加行政编制前,严格对区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实行聘任制管理。

15.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起,自查发现存在上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后,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在工作中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规定。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3名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2)出台《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对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对拟提拔对象广泛征求纪检、公安、法院、信访、计生等干部监督成员单位意见,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存在问题的,严肃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7.关于“选拔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公务员职级晋升的管理。在执行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规定集中组织实施。

2)已将区内市管干部管理权限交归市委,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同时注重加强调研、日常考核及酝酿协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方案。

18.关于“选调人员不公开透明,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加强对教师引进的统筹把关,增加人员商调透明度,更多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引进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19.关于“下属单位人员招聘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区组织部门加强对区内招聘活动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会议,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同时按照程序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20.关于“没有严格遵守相关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已对2名需回避的基层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并在人员招录、选调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1.关于“部分岗位没有实行制度性轮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机关在同一岗位工作多年但未轮岗的,进行全面梳理。一季度结合机构改革,启动人员轮岗交流,今年已轮岗5名担任正科职五年以上的干部。

22.关于“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机关党工委书记已经配备到位,教育工委书记及委员人选正处于酝酿阶段。

2)按照《南通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拟定《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召开全区社会事业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开展学校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23.关于“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四个街道配齐专职党务副书记;通过上级选派、基层遴选等形式,对总公司、炜赋集团公司配备了专职党务副书记、纪委书记。依托南通市委党校开发区分校,组织全区各部门、街道社区、以及“两新”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辅导培训。

2)深入四个街道,对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检查指导,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3)明确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思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重点、难点、亮点工作形成量化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单位。

24.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按要求选举到位。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对全区189家机关部门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换届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函询提醒。

2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正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回头看”,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了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2019度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党工委及街道机关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6.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停滞不前”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单独组建、企业联建、派驻指导员等方式,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新建党组织22个,派驻党建指导员256人。

27.关于“党费交纳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各支部抽查力度,对未能及时交纳党费的支部给予通报督促整改。

28.关于“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支部工作重点任务,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支部抽查、检查力度,督促支部活动规范化。

29.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印发《2019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任务分解。

(2)印发《2019年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

(3)积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拓展学习阵地,扩大学习覆盖面,提升活跃度。

(4)将部门及街道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整改落实。

30.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我是共产党员》谈心谈话记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制度落实不规范的,要求整改落实。

(2)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少数部门个别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规范落实。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2)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工委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或相应处理。

32.关于“违规发放慰问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已停止发放驻区单位慰问补贴。

33.关于“违规报支交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立即约谈相关当事人,并已退回违规报支的费用。

34.关于“违规报支通讯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移动通讯费已清退到位,对未实名登记非个人专用的移动网卡已全部停用。

35.关于“变通报销征兵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变通报支的征兵费用已清退上缴区财政。进一步组织学习财经管理规定,提高按规章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定办事的意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作风纪律要求,按规定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和合理合规使用。

36.关于“党员干部兼职违规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机关在职人员领取的兼职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

2)对各部门各单位退休人员违规取酬进行专项检查;区组织部拟就区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兼职出台细致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干部兼职行为,杜绝再出现违规行为。

37.关于“公油私加”问题的整改情况。

70)公油私加的费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并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加油管理。

38.关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处理,并在区内进行通报。

2)区纪工委会同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快速查纠、严肃问责。

39.关于“走帮服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走帮服”工作纳入全区机关、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走帮服”工作督查考核力度。

2)印发《南通开发区深化“走帮服”活动开展集中走访接访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走访、接访活动,每月安排一次“周五面对面”接访活动,与居民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并落实交办,截至目前共开展“周五面对面”接访活动27场。

40.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并责成书面检查,区综合执法局对五个执法中队的中队长进行轮岗。

2)进一步加强和各街道的沟通衔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41.关于“对群众诉求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活动,对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工作推诿、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所投诉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通报曝光并实施信用惩戒。

2)继续强化重点环境信访及突出环境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扎实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三级网格办的作用,强化区、街联动,确保对环境信访问题快速处置。

42.关于“侵犯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责成当事人将违规发放的慰问费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帮困措施真正惠及群众。区党工委今年对社区巡察将扶贫济困资金发放、基层干部作风、“微腐败”问题列为巡察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43.关于“有搞特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对照用工管理规定进行核查,对违规领取的相关费用进行清退。

2)针对2018年区党工委第三轮巡察中发现的临时用工随意性大的问题,督促相关街道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规范临时用工管理,减少随意性临时用工,严格控制误工补贴支出,确保临时用工和经费支出规范有序。

3)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以及今年一季度“两个责任”检查过程中,通过查阅财务账册、座谈谈话等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津补贴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规发放问题。

44.关于“浪费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管委会付费的所有电话和线路进行了排查梳理,对闲置的电话和线路一律终止付费。

2)优化通讯费用管理模式,由管委会统一付费改为部门(单位)承担各自费用,以便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付费项目。

45.关于“工作作风懒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被反映的有关同志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规范履职、注重形象。

2)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组织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

46.关于“部分发放招商奖的项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重点按照项目开工、实际投入、从业人数、税收贡献等要素,从严从实进行考核。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7.关于“未能挺纪于前,抓早抓小,导致区内出现重大案件,个别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1)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一季度组织监督检查17批次,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11个,不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2)坚持挺纪于前,突出抓早抓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6人,书面函询6人,提醒谈话3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警预防。

3)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2个基层党支部存在的全面从严治党不正确履责和以形式主义应付检查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党支部进行检查问责,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48.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剖析2015年以来查办的党员干部典型违规违纪案件,深入剖析腐败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并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强化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等专题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从严遵纪守法。

49.关于“对违纪党员的跟踪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015年以来党员违纪处分及送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建立违纪党员专门台帐、加强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2)督促指导相关党支部建立受处分党员“一对一”帮扶计划,做好受处分党员的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关爱帮扶举措,促进受处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3)认真落实“凡督必考、凡巡必考、凡处必考、凡提必考”要求,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重点是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集中测试,进一步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解读,督促增强纪律观念。

50.关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出借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为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已按照要求清理整改到位。

2)针对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已敦促借款单位尽快还款。

51.关于“用城建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所有理财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部回笼。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5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对照规范要求,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内容。保持“两个责任”常态督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和分管条线,制定个性化年度责任清单,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季度“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综合督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交办整改。

53.关于“个别纪检组长‘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顺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规范和管理规范,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对纪检监察组织参与议事协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主责,个别有其他分工的纪检组长,其分工已及时调整到位。

2)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持续组织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注重教育引导、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自我约束、锤炼过硬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4.关于“对重点领域的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能;纪工委、监察工委强化对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征地拆迁、扶贫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审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对举报反映或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执纪问责。

2)推进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群众信访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对挪用国家助学金问题严肃进行查办。

3)积极实施专责监督,对巡察、监督检查、“两个责任”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提出专责监督意见,提升审查调查治本功能。

55.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党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工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问题反馈、落实整改、督查检查、跟踪督办、巡察“回头看”等工作环节,建立党工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按时整改完成。

2)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今年第一轮巡察安排了对3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评估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做实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

56.关于“‘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对照《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细则》规定的问责具体情形,精准认定问责行为,严肃整治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现象。今年以来对两个街道党工委进行问责。

2)坚持“一案双查”,根据违纪具体行为,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对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启动问责程序,以严格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57.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银行账户多的问题,已完成清理,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账户、资金管理。各国有企业已根据相关法规及内部管理相关要求清理账户

2)针对收入不及时缴库问题,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财预〔201831号)要求,未入库收入2018年区财政已应缴尽缴,整改到位。

58.关于“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审核资金,同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使用公务卡的通知》(通开发管办〔201560号)要求,规范经费使用管理。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拟定《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5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中明确了部门预算调整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严格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关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加强报销审核,无公函、无接待清单、事前无审批、陪同人员超标、接待费用超标等不予报销。

60.关于“基层私卡公用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慈善助医、复明、助学金等费用由财政直接打卡发放。

2)利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资金发放及使用规定,坚决杜绝私卡公用。

61.关于“违规直接发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查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行为。

2)组织开展招投标新规学习,对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

3)进一步明确业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和决策机制,加强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流程的全过程跟踪和监督。

62.关于“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通信、智能化等工程招标规定,合理划分标段,不得肢解工程进行招标;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推行建筑工程总承包。

63.关于“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66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出台后,已全部取消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要求。

2)除了招投标环节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外,一律不允许设置其他类别、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从严把关,决不突破。

64.关于“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过于集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从年度联合选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择优选取代理单位,现所有工程招标已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比选招标代理单位,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2)结合省、市对代理机构考核管理要求,探索适合我区的招标代理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管理,实行招标代理项目责任制。

65.关于“围标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筑牢容易产生围标的防火墙,严控招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现象,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处理。

22019年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投标方式由之前的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进一步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66.关于“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规字1号)、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精神选取合适的招标方式。

2)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标文件、设备品牌等经各部门会商,审批后方可进行招标。

67.关于“违规设置最低限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评标办法,大力推广ABC评标办法,缩减使用方法一、方法二随机抽取的评审办法,控减使用最低价中标、次低价中标的方式。

68.关于“工程招投标流程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进场交易备案审批制度,严格把关进场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进场。今年将按市交易中心要求推行交易证明书。

22019225日下发《关于启用网上缴退电子保证金的通知》,完善保证金退缴流程,启用网上缴退招投标保证金。

69.关于“存在超付工程款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超付工程款已于2018329日追回到南通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账户。

70.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科学制定招标方案,组建开发区教育系统装备采购论证专家库,20188月组织开展了后勤管理实务培训,并就政府采购进行了专题培训。

2)从20183月开始,区民政局采购项目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同时在2019年春节慰问相关物资采购方面,区民政局已经严格遵守事前审批、多家询价比价、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相关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71.关于“对限额以下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相关手续,落实好《南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交办流转审批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任务交办单》等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阳光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代建项目监督管理。

72.关于“与无资质企业签订管理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良种场在执行过程中已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并对合同进行了中止,同时改招投标工作制度,将符合资质要求明确列入其中。

73.关于“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不监督、不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财政纪律,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2)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管理。

74.关于“村务居务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着力加强和规范居务监督工作,促进居务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全区各街道社区居务公开督查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街道绩效考核。

2)针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突出的街道社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街道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

75.关于“有的考核结果运用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的要求,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组建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办,研究制定符合开发区特点的街道考核办法,将老洪港同步纳入,形成规范、高效、精准的管理体制。目前已制定老洪港考核办法。

2)组建老洪港管理办公室,承接相关社会管理职能,目前老洪港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已经到位,其他人员拟于5月底前到位,使其人员数量、结构与所承担的职能相匹配,逐步实现与其他街道考核标准的一致性。

76.关于“公务接待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查,对包括公务接待在内的相关重点事项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交办、通报和整改。同时,督促机关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关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通开办发﹝201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77.关于“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精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章立制,印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现代化办公设备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2)严格报销审核,对无采购货物明细、无货物进库记录、大额现金支付的不予报销。

(七)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方面

78.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97日,委托江苏海尔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信号塔进行了电磁辐射检测,经检测,信号塔电场强度和电磁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193月委托江苏核众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水一号小区附近点位监测,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

2)滨水路改造工程20181218日开工,截止20194月底,完成雨、污水管道工程,完成道路结构层10%。因沿线企业较多,并只有滨水路一条通道,经与沿线企业沟通协商,实行分段施工,计划完成时间2019630日。

79.关于“炜赋集团组织架构不完善、党委班子不健全、党政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江苏炜赋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已配备到位,已出台《江苏炜赋集团公司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的决策权责和职责权限,规范和完善了议事决策程序。

三、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改工作还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长期性问题有待突破。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整改不松劲、不懈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开发区新篇章,为南通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贡献更大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支持纪工委、监察工委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狠抓后续整改。继续高标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彻底整改完成的事项,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优化整改方案,狠抓节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在本次巡察中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查找和发现问题的制度机制,切实扎紧权力的笼子;紧扣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开发区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统筹抓好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城市发展、改革开放、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全力建设现代产业园区,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383597014;邮政信箱:中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GW859232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