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11月12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八组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7日,巡察组向南通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有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南通高新区党工委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最直接检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对反馈的问题,做到照单全收、彻查根源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1月31日,高新区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扛起整改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抓整改,党工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党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主任、党群局局长、监察室主任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组织基础。党工委11次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了《南通高新区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提出的7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查找原因,逐条研究制定了298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及整改落实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把责任担起来,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党工委及全体班子成员坚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按照《整改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展开,2月底前应完成的43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3月底前须完成的107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4月底前须完成的整改措施完成4条,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坚持在“纠”字上做文章,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及时做好责令有关当事人退缴相关款项、向有关单位追回相关款项等工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实行“接到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好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立竿见影,整改到位的,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能快则快,尽量往前赶,尽快见到实质性效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动态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力争所有问题在整改期限前改到位、改彻底。在推动立行立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下,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招商费用使用方面排查出19个具体问题,按照统一标准制定了4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31条。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完善管长远的机制。制订出台相关制度8项,修改完善17项,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整改成效。
二、坚持靶向整治,标本兼治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党工委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开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讨论和学习调研活动,编印发放了《南通高新区巡察整改学习资料汇编》,举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理解。邀请专业机构编制了《南通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围绕“一主一新”产业定位,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地标。力争2019年签约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个以上,新开工重大项目8个以上,力争在全市国家级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考评中保三争二。
(2)关于引进项目与职能定位不相称,效益不高问题。
研究制订了《南通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南通高新区创新智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科技企业培育、创新服务体系。每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力争到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00家。强化项目招、建、管。继续严格执行“五关”审核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优化项目建设服务推进,按照规范程序推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持续开展“百企万户走帮服”活动,努力提升企业运行质态;推进盘活升级,对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招商项目,督促追加投资,对产出特别低的项目,探索退出机制。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组织学习了《南通市通州区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三会一课”制度等,严格落实党工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月3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3月1日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工委认真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严格把关。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形成了专题报告。
(4)关于党工委会、党政办公会决策得不到落实问题。
组织开展“讲政治、讲规矩”专题学习教育,研究制定了《南通高新区督查工作制度》,分管领导作为决策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牵头抓好会议决策的落实,纪工委(监察室)定期抽查,强化跟踪问效。修改完善了《南通高新区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南通高新区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一事一结。继续严格执行2018年7月实施的“取消产业项目地块河塘、低沟部分土方回填补偿款,原则上按现状出让”的规定,从源头防控土地出让后对项目清淤回填费用的发生。努力追退相关工程款,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5)关于党工委对群团和统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群团和统战工作的讲话精神,研究制订了群团、统战工作思路。党工委定期研究、听取群团、统战工作,按规定在经费、阵地、活动等方面给予保障,充分发挥群团、统战组织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党联系职工群众、党外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未落实到位问题。
组织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善了《“三重一大”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
(1)关于重大资金调拨未经集体决策问题。
组织财政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了大额资金报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关于议事规则边界不清问题。
完善会议决策体系,将原来的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党政办公会调整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会议、党政办公会议等会议决策体系,重新制定了会议议事规则。
(3)关于研究“三重一大”流于形式问题。
进一步规范了议题上会程序,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商、征求意见,会上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党工委会议、主任会议实行双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4)关于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决策违规问题。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招投标、工程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决策。严格执行2016年制订、2018年修改完善的“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会议、党政办公会议议题预审制,提高决策科学性。
3.关于“三大攻坚战”发力不够问题。
(1)关于债务风险防控乏力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通过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和政府基金收入25%用于化解债务,力争“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左右。三是逐步化解存量债务。通过有序出让土地获取土地收益金、盘活出让存量资产获取收益、提升总公司经营性收入等途径提高化债能力。四是逐步清理不常用银行账户。2018年已销户25个,今年再清理40个。
(2)关于村级经济不强,扶贫成效不佳问题。
通过盘活资产、盘活资金、盘活资源等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18年,26个农村村居村均集体收入列通州区前三名,其中,2个村进入前十名。持续深入开展“走帮服活动”,制定了《金新街道民政对象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并把低保户动态评估列入村居目标考核,确保2019年高新区(金新街道)贫困户实现全面脱贫。加强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对返贫的农户,实行一对一帮扶措施实现脱贫。
(3)关于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力度不大问题。
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交办问题已完成整改;利民村、大石桥村、住宅小区门店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2018年关停“散乱污”企业55家,今年进一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2018年下半年对重点危废产生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落实了整改措施。目前,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全部纳入危废监管系统;危废台帐齐全,帐实相符;危废存储、转运、处置规范。新江海河混凝土碎石场已采取断电措施,并开始清运。加大对竖石河、金沙横河环境整治力度,确保达到Ⅳ类以上水质。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和村居环保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功能,努力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4.关于不讲政治规矩,“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组织开展“讲政治、讲规矩”专题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加强执纪问责,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专题教育被动应付问题。
制订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中心组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今年已开展了3次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活动,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讨论活动,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加学习研讨,基层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
(1)关于把思想政治工作当作软任务问题。
根据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增强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提升学习效果。认真组织了党员冬训工作,组织理论宣讲骨干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宣讲十九大精神及党的方针政策,营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
党工委专题研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制订了《南通高新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适时增配宣传思想工作人员,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控、网络言论的管控,加强对外宣传,充分展示高新区对外良好形象。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松软问题。
(1)关于重点岗位长期不轮岗、不交流问题。
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按要求制定《权力事项清单》、绘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措施登记表》。进一步梳理财政局职能,理顺与金新街道、总公司的关系。尽快建立高新区中层干部正常轮岗、交流机制,有关人员岗位已调整到位。
(2)关于人事关系不顺问题。
总公司实体化运行后,分流了一批企业人员,其余企业人员按照人岗适宜原则逐步分流。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已梳理占有职位却不在岗履职的情况,逐步按要求调整到位。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未能同步谋划、同步推进问题。
党工委专题研究制订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报备和党员日常行为纪实管理”制度,每季度进行检查通报。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适时组建机关党委。
(2)关于谈心谈话形式化问题。
强化了对谈心谈话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和通州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设实施办法》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正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谈心谈话记录的形式、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每季度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检查提醒。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强化支部党建基础工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建立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述党建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季度学习观摩交流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互看互比互学系列活动,已组织了3次观摩交流活动。规范“三会一课”、规范支委会设置、规范党员管理,加强支部“阵地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内100%建成“五基达标”党支部、40%创成“五星”党组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报备和党员日常行为纪实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制作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记录本,季度进行检查通报。高新区党工委、金新街道党工委分别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廉情信息问题。
发放了《填报提示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信息与履责记录本》及《党员干部廉情信息本》的填报要求,督促支部书记检查党员廉情信息本填写情况,监察室审核把关,并签署相应意见。对班子成员填报的《动态信息本》,纪工委对照要求进行初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完善了接待、用车、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加强政绩观教育,坚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完善了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部门申报、考核办初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党工委集体研究的考核认定程序,严格进行绩效考核,杜绝违规发放奖金。已经停止发放驻区机构绩效考核奖,并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对2017年以来发放的驻区机构绩效考核奖已清退。巡察期间已清退有关人员重复领取的伙食补贴,并组织财务人员对各类补贴进行排查,严格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2)关于接待管理混乱,违纪违规频发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节俭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完善了《南通高新区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管理和结报程序、结报方式等事项。三是已责令当事人将相关款项退缴财政,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市委巡察期间,高新区开展边巡边改,查明其他招商分局存在类似问题,均责令当事人将相关款项退缴财政,党工委、纪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责成招商局对类似问题自查自纠。四是加强费用结报管理,严把支出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五是将整改情况在党政办公会上进行了通报。
(3)关于公务用车疏于管理,“漏油”严重问题。
制定实施了公车使用、车辆管理、油卡管理等制度,对“公油私加”费用,巡察期间已退缴,党工委、纪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关于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
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杜绝持因私护照公务出国(境)现象。
2.关于管理责任下移,“履职”变“推责”问题。
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严明工作纪律,压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安置房绿化已采取公开招投标确定专业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强工程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关于服务基层意识不强,民生工程抓得少问题。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持续深入开展“走帮服”活动,倾听民声诉求,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民生工程实施计划;开展“蹲点干部到村办公固定日”活动,变“百姓上访”为“干部下沉”,将问题解决在一线。规范服务载体,高标准打造村居公共服务中心。二是积极落实金新街道新办公场所,力争2019年完成整合,2020年投入使用。三是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落实档案管理制度;结合街道实际,在三个办公地点分别建立档案室,进行规范管理;新办公场所落实后,按照省三级标准建设档案室。四是根据养老需要,结合街道实际,逐步完善敬老院的养老配套设施。五是通过制定村居干部三年招考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建立村居干部报酬待遇激励保障、稳定增长机制;通过组织培养、推荐等方式,畅通村居干部晋升通道。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弄虚作假问题突出问题。
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1)关于财务数据弄虚作假问题。
组织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从源头上增强高新区总公司现金流业务,杜绝虚增收入和违规融资行为。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关于引进外资弄虚作假问题。
严格财政资金管理,注销境外平台公司,杜绝境外购汇、返程投资情况再次发生,杜绝一切无预算、不合规的资金往来。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工程招标弄虚作假问题。
各类工程不再采取BT工程方式实施,并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范招投标。
(4)关于应对检查弄虚作假问题。
该场地已于2017年11月补办征地手续,完成整改。金新街道党工委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综合执法办全体人员会议进行集体约谈,对新增违法用地严格按要求复耕到位。
2.关于招引项目失策失管问题。
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区有关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一主一新”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了项目扶持政策,聚力突破重特大项目,完善项目评估机制,严把项目落户“五关审核”,强化项目运营跟踪管理,清理淘汰低质低效项目,推进企业盘活升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1)关于违规返还税收、土地出让金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产业扶持政策和投资协议文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2017年5月实施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将协议签订与政策兑现相分离,招商部门负责投资协议的谈判签订,经发局牵头负责协议履约情况的审核和政策兑现的办理,实现相互协作、相互制约。
(2)关于缺少风险评估,为引进的“烂尾”企业买单问题。
建立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决策机制。决策前必须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实时跟踪实施过程,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造成损失。管委会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落实了专门领导,成立了工作小组,集中精力加快处置,确保资产不受损失。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委托招商高耗低效问题。
建立了委托招商机构考评机制和优留劣汰制度,采用按实绩奖励的委托招商方式,严格控制预付费代理招商。
(4)关于对签约企业无考核制约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扶持奖励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投资协议内容,坚持扶持政策与项目投资额、投资进度及产出挂钩。严格执行2017年5月实施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将协议签订与政策兑现相分离,招商部门负责协议的谈判签订,经发局牵头负责协议履约情况的审核和政策兑现的办理,实现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在此基础上,定期收集、反馈企业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按约定完成税收贡献的审核,加强监管。
3.关于财务管理有章不循,公私不分,账目不清问题。
制定、完善了《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办法》、《公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稽核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会计岗位职责,规范财务处理程序,严格制度执行,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锻造实干作风。
(1)关于发放奖金补贴不规范问题。
根据巡察《交办函》要求,相关款项已退缴财政,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组织财政局全体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章办事,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2)关于报支费用违规问题。
严格执行禁止饮酒的规定,制定实施了公车使用、车辆管理、油卡管理等制度,公务用车已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具体负责、“一人一车一卡”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南通高新区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报支管理,对违规报销的交通违章罚款,已责令当事人退缴高新区财政。
(3)关于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问题。
严格执行《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乘坐费用一律不予报支。涉及高新区、金新街道、村居工作人员超标准报支费用已全部追缴至财政,金新街道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关于调度巨额平台资金违规问题。
组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融资行为合法化、规范化,严禁违规举债。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资金调度按大额资金报批程序办理。进一步理顺了财政管理体制,融资业务移交总公司,并把融资工作规范化作为总公司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贷款资金使用不当,风险与损失并存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议事决策,杜绝对外拆借资金和担保行为。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用途,规范融资流程,加强成本控制。严格与银行的结算,收回相关费用。二是组织财政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严肃岗位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额资金报批程序,并严格执行。管委会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落实了专门领导,成立了工作小组,积极处理有关遗留问题。三是加强账户管理。对项目贷的封闭资金,随工程进度逐步转出;对金之豪公司、硕博公司账户及资金已办理转移销户,其余各公司闲置账户,将根据《总公司2019年闲置银行账户清理计划表》逐步转出,清理销户。总公司制订出台了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加强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四是及时清理往来资金。组成清理工作小组,排查制订《总公司10年以上往来详细清单》,对长期往来分门别类处理。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关于工程管理制度不落实,建设成本失控问题。
理顺了管理体制,明晰建设局、总公司职能,做到职责清晰、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保证权力廉洁运行。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实施细则》、《工程监管办法(标后管理办法)》等,严格工程管理和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完善内控内审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杜绝搞变通等违规行为。
(1)关于管理层滥用权力,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责成相关单位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组织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实施过程监管,杜绝不规范行为。组织人员对此项工程进行初审,再提交审计局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按照规范程序拨付工程款。
(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监审不严问题。
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和工程建设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高新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完善内审流程,提高内审质量,杜绝高估冒算。
(3)关于工程招标违规方式多样问题。
已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组织招投标专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位责任,杜绝违规行为。
(4)关于工程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
已组建专门班子,对项目延期情况进行责任界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相关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追回违约金、罚款和审计费用等款项。
5.关于房屋出租管理不到位,资产流失问题。
(1)关于店面房管理混乱问题。
完善了《公有资产管理办法》,理顺了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总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对资产经营情况及时跟踪、服务和督查;加强对街道管理资产的监督、考核,确保2019年租赁收入实现1000万元以上。落实专门力量,加快闲置资产处置。成立了专门的清收小组,完成了部分资产的清收工作,对未收到部分,通过法律途径追收;对到期房源参照区国资管理相关做法规范处理。
(2)关于安置房、标准厂房缺乏系统管理问题。
一是合理安排拆迁计划。年初制订了拆迁计划,进行精准测算,按需建设安置房,科学使用好剩余房源。二是组织工作班子全面摸排标准厂房使用情况,制定落实了提升、整改、清退的措施。三是继续严格执行“五关”要求,把好项目招引关,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入驻项目的综合管理,形成常态化的考评与退出机制。
6.关于依法行政意识差问题。
一是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新建工程严格执行先征地、报批再开工建设的规定;已建的市政、房建等工程,逐步办理征地手续;对其他违法用地,结合卫片执法落实整改。严格执行2018年6月制定的卫片执法相关原则和费用标准。二是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已启动不动产权证办理试点工作。三是已于2018年全面推进失地农民保障工作,已进保32642人,正积极推进剩余人员进保工作。今后所有征地,坚持即征即保,确保失地农民及时进保。四是把管控违法用地作为村居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切实保护耕地。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年初制定了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按要求严格落实,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1)关于领导班子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党工委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首位,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制订了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研究落实。
(2)关于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通过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报告责任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和分管领域中,强化分管领域风险防控。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震慑力不够问题。
(1)关于“一案双查”未能落实,警示教育缺乏实效问题。
切实落实“一案双查”和警示教育,坚持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相关责任,根据管理权限实施追究问责。对查清处理的违纪问题进行多种形式的通报,运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部门分层级精准开展警示教育,达到“问责处理一个,教育警示一片”的效果。年初制定了全年廉政教育活动方案,重点组织好“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12•9”国际反腐败日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全体人员廉政意识。
(2)关于履职不到位,监督有盲区问题。
纪工委强化主动监督问责,每半年对机关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审计,督促财政部门正常开展季度财务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三重一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注重日常监督,保证监督工作从严、常在、常态。对信访举报、监督、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保证监督检查更加聚焦、精准、有力。在抓好机关党员廉洁自律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党员的党纪党规教育,努力减少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七)加强问题整改和监督检查方面
1.关于问题整改不深不实问题。
认真组织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根据每季度区委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报告,务求整改到位。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下次不再发生。
2.关于对部门整改缺少监督跟踪问题。
建立了跟踪督查机制。对在信访、审计、执纪办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建议或督办函,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监察(审计)室跟踪监督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视情运用“四种形态”启动问责机制。监察(审计)室积极利用审计监督、专项监督手段,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
三、深化巡察成果,全面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南通高新区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工作落实,以持续整改的实效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牢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导全体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实践中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持续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督查推进,全力抓好后续整改。加大巡察整改的推进和督查力度,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是坚持整体推进,实现整改和发展相结合。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以整改汇聚发展力量,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坚持班子带头谋发展,全员发动补短板,以追赶超越为抓手,做到在通州争第一、在南通创一流、在全省有地位、在国家级园区评价中位次前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标赶超,自觉对标先进高新区,紧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不放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以赴为群众生活和高新区发展干实事、求实效、创业绩,以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6028905;邮政信箱: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南通高新区办公室;电子邮箱:637042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