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合理运用“四种形态”体现政策温度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21 阅读:0

“通过黄书记的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严重不足,我要吸取教训,踏踏实实做好每一步,争取近日完成欠款。”近日,因被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被限制消费,市委政法委驾驶员苏某接受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提醒谈话时说道。

自收到苏某主要问题材料后,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立刻成立调查组,了解问题情况。在通过与单位同事、领导及本人谈话后了解到其因为家人生病无力偿外债被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被限制消费。秉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本人思想态度及量纪执法标准,在征求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的意见后,决定对苏某进行提醒谈话。

10月9日上午,谈话中,组长黄林严厉指出其存在的违纪问题,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同时鼓励其开源节流,踏实工作,早日还清债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国安办主任吴胜昔一同参加。

今年以来,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合理利用“四种形态”,采取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纠正。既体现了政策温度,也形成了政策约束,从而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关心爱护的目的。(张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