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沿海集团纪检监察组:建立“四个一”机制 确保派驻作用发挥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30 阅读:0

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更好地发挥 “哨兵”和“探头”作用,驻沿海集团纪检监察组结合市属国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特点,注重实现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每“周、月、季、半年”开展相关工作。

每周开展一次学习和交流。为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员履职能力,纪检监察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业务交流。自224日以来,派驻组通过QQ群、微信群、会议交流等模式,就法律法规、上级来文、纪检监察专业知识、调研前期准备、规范案件质量管理、实名举报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进行交流学习22次。

每月集中研究一次问题线索。每月召开专题组务会,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研判。聚焦驻在企业政治生态及具体存在问题、不足和工作建议,查找管理漏洞和监管缺位、履责不到位等情况。形成条目式综合分析类信息,按规定上报。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就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督促驻在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每半年会同驻在企业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深入调研和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向驻在企业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经常与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并形成驻在企业半年和全年政治生态综合评估报告。

此外,驻沿海纪检监察组还把参与驻在企业党委选人用人工作、驻在企业重要情况通报工作、与驻在企业联合监督等工作固化成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