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有总体规律可遵循,这就是形,也有阶段性特征可把握,这就是势。我们应把准形势,有所为有所不为。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腐败,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公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关键看怎么治。就我国腐败现象而言,腐败分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违纪型腐败、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型犯罪腐败。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贯坚持依法反腐,“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横下一条心,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全面从严,积极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最鲜明的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督全覆盖,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经过波澜壮阔的殊死搏斗,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
说一千,道一万,惩治这一手,必须始终牢牢抓在手上
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监督是首要职责。作为政治机关,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待腐败问题,准确把握国内外大势,深刻认清反腐败形势,服务保障新的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确保监督的“后墙”不松,向极限压缩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