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茅建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苏如东人,大专文化,曾任如东县洋口镇浒路村经管员、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2019年8月8日,茅建华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我当时作为经管员,先是带头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还和其他几名村干部打着为集体(谋利)的旗号虚报套钱,逃避了监管。钱来得快,胆子也越来越大,后来我瞒着别人从中捞钱,其他村干部私下里也想办法套钱,导致浒路村党组织在老百姓心中名誉扫地,辜负了群众的信任,对村党总支、村委会造成的影响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被告席上,如东县洋口镇浒路村原党总支书记茅建华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退伍不褪色,也曾秉承初心扎根基层
1983年,年仅18岁的茅建华英姿勃发,风华正茂,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祖国国防事业,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入伍期间,他曾被抽调前往老山前线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凭借着一腔热血和英勇无畏的精神,受到了部队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因为表现突出,茅建华于1986年被所在部队授予“小老虎”的称号,并于1987年7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90年,从部队退伍回乡后,茅建华被安排到居住地所在村村干部岗位,担任专业会计。直至案发,他一直工作在农村基层,从会计、经管员到村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最开始,茅建华秉持着“退伍不褪色”的军人本色,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好事,先后获得了优秀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等荣誉称号。
然而,在农村基层工作时间长了,茅建华的心态却渐渐失去了平衡。一方面,他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疏于学习,对工作也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平日里常和朋友们一起喝酒、打牌。在与老板打交道的过程中,看到他们日进斗金又挥金如土,想想自己的那点儿工资,虚荣心、攀比心日渐膨胀,为了追求面子,花钱也变得大手大脚;另一方面,自从他当上了村经管员,尤其是在担任村一把手后,经手的村集体资金逐渐增多,茅建华越来越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一心只惦念着个人的安逸享乐,于是他的人生开始了蜕变……
小节不守,违规套取资金埋下隐患
浒路村是一个农业村,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每年的村营收入都很少,但每逢上级来人检查、村里组织活动等,一帮人都热情地要尽地主之谊。然而,自2001年起,中央对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2002年起如东县配套推行村账镇记,禁止私设“小金库”,并明确规定村级“零招待”。
一边是一纸禁令,另一边却是每年实际发生着的招待费用。不能及时结账,就在饭店记账。可日复一日,欠条越积越多,债务越滚越大,该如何处理呢?村两委几个人商量后,决定把收缴的村集体资产收益、企业老板赞助的党组织活动经费等各项资金放在账外,专门用于村里来人招待等方面的开支。这样操作,就使得招待费用有了开销路径,进而,这也成了他们约定俗成的惯例,丝毫没有认识到这已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和财经纪律。
“这些招待费不是哪一个人吃掉的,而是为了集体,为了和上级拉好关系。”长此以往,这种错误思想在茅建华等人心里生了根,都认为从村集体账上套出来的钱,只要不是放进自己的口袋,不会出大问题。何况,这些钱都用于了“工作餐”等集体开销,属于正常花费。他们置明文约束于不顾,公然违反财经纪律,“小金库”成了一本其他人不知晓的账外账。
大节难保,利用手中权力中饱私囊
2009年,惠及如东百万人民的海洋铁路项目开工建设,途经洋口镇浒路村,需要在该村征用土地。茅建华等人想到了将闲置的村集体土地面积挂在个人名下,把集体土地补偿款套出来的“好办法”。他与时任村总支书记陆某等人商议,虚列了4户人家,将集体面积分到这四个户头,共套取了19万多元资金,用于村里其他支出。四年间,茅建华单独或伙同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陆某,先后在海洋铁路取土、水系配套、宅基地流转等项目中采取套取截留等方式,将村集体资金共计65万多元放在账外。面对这些大额账外资金,茅建华动起了“歪心思”。“虽然他们知道有这笔账,但从来也没有人查,只要能把账做平就行。”凡是套取出来的钱都由他经手,每次从中拿点放进自己口袋,也是神不知鬼不觉。
“主观上,因为账外资金的庞大,导致自己用钱比较狂,以后攀比之心、虚荣心作祟,总想着在钱方面有了来路,我为什么不把自己过好呢?”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茅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侵吞土地流转费、拖拉机购置结余款、驻村企业上缴服务费等共计11万余元。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为了获利,茅建华还将老百姓缴纳的居民点购房资金购买了短期理财产品,对理财利息200元都未曾放过。
集体“沦陷”,众人联手造假坐地分赃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只虫会致死一棵树,一棵树会殃及一片林,一片林则可能给整个绿色生态带来毁灭性的破坏。耳濡目染之下,村两委班子里的其他成员也上行下效,突破纪律防线,纷纷以工作辛劳为由,提出要一些“辛苦费”。这样的要求本就无理,按照财经规定,也无法从账上报支,如何处理呢?2009年至2011年间,在茅建华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陆某某、村党支部委员唐某、杨某、陆某等人共同商议,通过虚列受偿农户,私刻农户印章、伪造签名、骗取农户身份证等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取土坑补偿款等,所得的非法收入12万余元被几人瓜分一空。
钱得来如此容易,大家的内心也都渐渐膨胀,在花钱方面更是不加节制。买些烟酒用于日常吃喝和来人接待、逢年过节每个人都分些红包讨个吉利、一群人一起去海南北京等地旅游……俨然是一个“团结热闹有凝聚力”的集体。
纸包不住火,终究东窗事发追悔莫及
2017年底,如东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洋口镇开展巡察,茅建华得知后,寝食难安,立即把近十年来村里账外资金支出的账目藏在了汽车后备箱,并与村委原班子碰头商量,订立攻守同盟,“如果账被查到,就都说钱被吃掉了”。茅建华觉得这样做还是不安心,又辗转找到当初赞助资金的企业老板,退回了1万元,妄图扰乱调查组的视线。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浒路村巡察后将发现的多条问题线索移交到县纪委监委。2019年5月,茅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如东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不久,浒路村原“两委”班子成员被集体处理。原党支部书记陆某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原支部委员陆某被开除党籍,另有三名原支部委员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2月,浒路村党总支被洋口镇党委问责。
时光无法倒流,曾经的军队“英雄”,在攀比心、虚荣心的驱使下,在物质诱惑面前放松了对自身的约束,对党纪国法失去了敬畏之心,沦为人民痛恨的“蝇贪”,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其教训可谓惨痛,但悔之晚矣。而村两委的干部们或相互串通或“各显神通”,损公肥私,中饱私囊,集体沦陷,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伤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他们的行为令人震惊,最终结果必然也是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