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财政局:“四个坚持”促进政府采购监管规范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8 阅读:0

近日,如皋市财政局按照中央和财政部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求,围绕政府采购监管职能,通过梳理各项权责事项和业务流程,全面找准廉政风险防控关键节点,全新定位政府采购各项内部控制工作,全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化。

坚持风险排查,着力构建防范长效机制。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对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投诉处理、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根据权责类别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着力织牢风险防控网,防范业务运行风险。

坚持落实责任,着力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机制,出台《如皋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指导意见》,督促要求采购人建立包括预算编制、需求制定、计划申报、采购项目管理在内的采购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确保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从政府采购活动发起环节加强风险防控,防范风险隐患于未然。

坚持完善制度,着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如皋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构建全流程职责权限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推进采购监管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为财政决策、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提升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规范操作,着力促进监管规范专业。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各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确保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监督管理各环节紧密衔接和相互制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内控风险,更好地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切实增强财政部门履职能力,避免失职渎职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正义和政府采购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