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听取《关于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新一届市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构成情况说明》,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将工作报告提交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重遏制抓源头、优党风树新风,把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基本方略不折不扣落实到践行“两个维护”、履行监督首责、一体构建“三不”机制等方方面面,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南通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严”的主基调,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全会号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不断锤炼自我革命的能力,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奋发进取,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南通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篇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