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晟集团开展“法润国企 廉洁同行”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5 阅读: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监察的六类人员范围,其中第三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被监察的重点对象”,近日,江苏启晟集团党委召开专题宣讲会,深入推进“法润国企 廉洁同行”宣传教育活动。

为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进自觉、守牢底线、依法履职、廉洁自律,12月份以来,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江苏启晟集团党委把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结合集团实际,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法律法规宣讲、网上知识竞答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国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为国企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对《监察法实施条例》精神实质的理解转化为生动实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有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江苏启晟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国企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张永贵、陈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