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巡察制度,提升改革效能,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以下简称“三类监督”)的协作配合,推进“三类监督”在反腐败工作中有效贯通、优势互补,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让监督更有威力。通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运用“五联”工作法,推动机制建设,加强业务沟通,相互提供业务协助支持,提高“三类监督”的针对性。
一是工作联动。区纪委监委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区委巡察办制定年度巡察计划、区审计局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前,相互沟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先审后巡、巡审同步、先巡后审等方式,增强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开展监督的协同性。对同一年度内涉及同一监督对象或资金、重大项目的,巡察和审计工作应尽量同时部署、同时进驻、同步工作,避免重复监督,增加基层负担。
二是信息联通。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建立“三类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相互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协调重要事项办理,会商确定“巡审结合”项目,协调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以联席会议的形式交流情况通报、资料提供、人员选派、跟踪督查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处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专题汇报。
三是力量联合。区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向审计局了解被调查单位或有关人员的审计情况,调取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巡察进驻前,区委巡察办商请区审计局安排相关人员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部门、单位审计情况,提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和其他专项审计报告等审计材料,并提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区审计局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向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了解被审计单位相关的信访举报、巡察结果等信息。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可以通过交流研讨、互邀授课等方式,加强人员沟通、业务互通,实现共同提高,增强监督质效,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问题联查。区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中,区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对涉及审计专业性事项的,商请区审计局进行查证;区审计局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参加案件查办、巡察。区审计局需要对审计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核实的,区纪委监委按规定优先办理或商请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开展工作。
五是成果联用。区纪委监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将巡察、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区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区审计局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提出的建议事项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对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