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刘啸宇,男,1987年12月出生,江苏省启东市人,汉族,大学文化,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9月任汇龙镇汇东村党总支委员、经济合作社副社长,2019年11月任汇龙镇汇东村党总支委员、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2021年1月任汇龙镇汇东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2022年6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开除党籍;202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看到名单上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我的内心愈发感到悔恨,这些村民是多么信任我,我却为了一己私欲截留了他们的养老钱……”在留置室里,刘啸宇一笔一划写下了忏悔书。
“好面子”“做事拖拉”“自制力差”是刘啸宇对自己的真实评价,这几个看似平常的性格缺点,却成了这个原本向上青年的致命弱点,裹挟着他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过度消费村民眼中的“好干部”债务缠身
“啸宇是个好干部,无论我们问什么事,他都很有耐心、很热情,从来不摆架子。”案发后,走进汇东村村委会,村民们对刘啸宇都是一致好评,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老实”的一个干部,为何会干出这样损人害己、违法犯罪的事。
2011年,刘啸宇考上了汇龙镇汇东村后备村干部,第二年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那两年,他踏实稳重、干劲十足,凭着努力的工作,多次获得“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南通市先进个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启东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决定扎根基层,为家乡的乡村振兴出一份力。
然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