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村级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是我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设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海安开发区纪工委着眼于乡村振兴,联合市纪委第九监督检查室及农业农村、建设等职能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对全区3个办事处、35个村(居)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协同监督,推动深入整治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在海安开发区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工作组在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协同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组织领导、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着力发现并纠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一是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情况,重点纠治未规划先建设、占用耕地、大拆大建、“盆景式”整治等问题;二是检查人居环境示范点工程建设情况,重点纠治规避招投标、擅自变更、非法转包、标后监管失管、竣工验收“走过场”等问题;三是检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重点纠治只建不管、管护水平低下、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二是推动立行立改。紧盯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确定立行立改事项,督促相关办事处、村(居)抓紧时间整改落实到位。工作组按程序提出立行立改建议11条。
三是加强专题研究。纪工委书记每月听取工作组监督检查的情况汇报,帮助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围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履行职能职责、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工作组加强综合分析,认真起草纪检建议书,全面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