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安市委批准,海安市纪委监委对海安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时章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时章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时章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有关规定,经海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海安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