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绿化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我在日常项目管理过程中未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项目验收时又流于形式,造成慈善景观公园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迟延,是我工作的失职,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前不久,启东市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市政工程二科科长黄某拿到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后后悔不已。
针对国有企业规模体量大、从业人员多、承担的政府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多、风险点多等情况,通过对近年派驻监督执纪和市委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启东市纪委监委坚持“小切口”入手,加强“室组地”联动,启动国有企业工程管理和招投标专项整治,紧盯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变更手续不规范、合同履约不严格等问题,制订《启东市国有企业采购和工程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从工程项目源头入手开展全过程监督,坚决查处和防范国有企业工程领域违纪违规行为。
各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组从工程项目源头入手,督促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加强工程管理和招投标情况自排梳理,重点关注近年来承担的市政道路园林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等市委市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并对项目招标、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环节开展逐项清查。
启东市纪委监委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联合各国有企业纪委加强专项督查,协同构建“日常嵌入监督+企业内部监督+随机抽查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针对督查情况,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查交办,积极开展线索排查,确保整治推进有序精准有效。专项整治以来至2023年底,已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6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
为做深做实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全链条开展以案促改,结合案件查办情况,深刻剖析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向国有企业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建设工程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推动源头治理,进一步将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