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责任,紧盯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项目,狠抓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切实推动整治行动见行见效。
一是及早部署细化落实举措。立足监督职能,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特点,督促指导质量监督管理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电动自行车贯标认证、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拼装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8个整治重点,细化19项具体任务,督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建立调度例会、督查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提高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效能,推动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已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电动自行车及相关充电器、电池、头盔等产品17批次,立案22起。
二是强化监督提升监管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线索,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研究解决措施。监督中,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查找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动职能部门各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助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三是狠抓整改筑牢安全防线。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应付、监管不严、纵容包庇、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高整治质效。主动靠前监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做好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国家标准、严禁销售改装拼装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引导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推动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约谈机制,通过与经销商面对面沟通提醒,进一步压实经营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且,督促加印《诚信安全经营承诺书》《消费者知情承诺书》等宣传海报和分区分类销售标识,利用本地媒体平台,推送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消费者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