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探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9 阅读:0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开展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是提高惩治腐败工作水平、扩大办案综合效果的内在要求,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的客观需要,是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基础环节。近年来,海南省探索开展了“一案三报告”工作,在办案中坚持惩防结合、以惩促防,取得了初步成效。鉴于此,有必要遵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抓紧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将这项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

  开展案件剖析,应坚持立足治本、着眼防范原则,通过解剖麻雀式的案件剖析,做到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坚持促进改革、重在建设原则,对案发过程追根溯源,分析诱发案件的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出台治本之策;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原则,从案件事实出发,排除各种干扰因素,找准问题症结,做到对症下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着力做好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剖析,为有效遏制腐败提供借鉴,为系统防治腐败积累经验;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原则,不怕家丑外扬,广泛征求发案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将案件剖析过程作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以及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

  明确案件剖析的责任主体

  案件剖析工作一般应由发案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办案部门予以指导和协助。这是因为,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剖析,是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本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应尽职责。而且,与办案部门相比,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案发环境和条件、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和权力事项、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涉案人员的工作履历和平时表现等相关情况更为了解和熟悉,既有利于对案件开展全面深入的剖析,也有利于案件剖析成果的运用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于涉及发案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案件,由发案单位自己剖析,可能会遇到较多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干扰因素,为保证剖析工作顺利开展和客观公正,由负责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共同剖析较为适宜。对于发生在特定领域或具有行业特点的系列案件,负责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建议或会同负有行业管理责任或业务指导责任的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系列案件进行综合剖析。违纪行为涉及其他单位的,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在着力查清违纪案件事实的同时,亦应主动收集和了解案发原因和条件的相关情况,加强对案件发生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的研究和分析,担负起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促、指导、协助发案单位开展案件剖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预防腐败。

  突出案件剖析的重点对象

  目前,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处于易发多发高发阶段,剖析案件工作应着眼全局、找准方向、聚焦重点、集中力量,突出抓好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剖析,从中发现规律,及时堵塞漏洞。剖析重点应当包括:发生在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或重大项目领域,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案件;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案件;涉案人数多、金额大、性质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重大或典型案件;具有行业特点或者在某一领域有蔓延趋势,需要及时采取整治措施的案件;发生在新领域、采用新的作案方式或手段、具有新的违纪行为特点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应当剖析的其他案件。

  规范案件剖析程序和剖析方式

  这是避免案件剖析工作随意性、全面获取案件相关信息、保证案件剖析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从案件剖析程序看,发案单位剖析案件一般应当遵循: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必要时在案发后,及时启动案件剖析工作,组成案件剖析小组;收集案件相关材料,拟定案件剖析方案;深入系统剖析案件,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案件剖析报告;通报案件剖析情况,部署安排整改工作;评估整改工作情况,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为发挥案件剖析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案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案件剖析和整改工作,并采取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印发案件剖析报告、印发整改情况报告等方式,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案件剖析情况和整改情况。从案件剖析方式来看,剖析案件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或者说必要的手段,包括:经批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收集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审查分析内控机制和工作流程;会见案件当事人;参阅个人悔过材料;访谈案件知情人;听取相关监管部门和干部人事部门意见;现场实地调查;听取专家意见;借鉴其他相关案例;政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同时,应当明确,案件剖析工作涉及的单位、部门或党员、干部,应当对剖析工作提供协助和支持。

  准确把握剖析维度和剖析标准

  这是确定剖析工作方向、规范剖析工作尺度、提高剖析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从剖析维度看,应在全面准确把握违纪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在分析违纪人员主观原因的同时,重点分析案件发生的客观原因,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找出发案规律,形成剖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从剖析标准看,应结合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主要从权力结构和权力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权力运行和权力行使是否规范透明、内控机制和工作流程是否健全完备、制度建设和制度实施是否有效管用、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是否严谨严格、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存在缺陷漏洞等方面进行剖析。

  着力做好剖析发现问题的整改

  如果说剖析工作是办案工作的“后一半”,那么整改工作就是剖析工作的“后一半”。案件剖析工作的最终效果,主要体现在剖析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有效整改。为此,必须在案件剖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对于权力结构和权力配置方面的问题,通过合理调整工作分工、明确界定权责界限、科学配置内部职能、实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等,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对于权力运行和权力行使方面的问题,通过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具体制度、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审批、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等,避免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对于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方面的问题,通过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程序规范、制定工作标准、优化业务流程、防范利益冲突等,减少腐败机会和廉政风险;对于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方面的问题,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纪律规范、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管理、改进业绩考核、强化内部监督等,实施廉政预警、及时纠正不良行为;对于制度遵守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问责、加大惩处力度、整合强化监督力量等,震慑和遏制违纪行为;对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宋健)(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