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江海清风”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新时期各级纪委如何才能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呢?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海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春旺做客演播室,与广大网友畅谈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关情况。欢迎您,李书记!
【李春旺】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李书记,作为纪委书记,首先请您谈一谈,对各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怎么看的呢?
【李春旺】《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要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遏制腐败势头蔓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断推动我们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主持人】李书记,我们知道,现在各地都相继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请问海安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具体有哪些做法?
【李春旺】好的,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海安实际,出台了“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纪委履行的7项责任,这7项责任分别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廉政约谈、专题听取工作报告以及拟提拔干部廉政审查的责任。
【主持人】李书记,在您刚才提及的纪委7项监督责任中,我们想先了解一下,海安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李春旺】老百姓对纪委最直观的评价,就是看我们纪委是如何查办案件,看我们纪委是如何“打老虎拍苍蝇”的。我们海安一直以来对办案工作非常重视,把查处领导干部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它作为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二是树立“法治”理念,以制度规范办案行为;三是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这里有一组数据:近三年来,我们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69件,其中,乡科级案件47件,移送司法机关17人,挽回经济损失4472多万元,取得了比较好的综合效果。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树立“法治”理念,完善规范化办案制度体系,请您给大家来解释一下好吗?
【李春旺】好,下面我简要地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习总书记强调,要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腐败。实践中,我们认真贯彻这一要求,坚持以构建制度体系为核心,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行为。一是在拓展案源方面,我们出台了《海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向行政执法单位搜集案件线索的办法》,确保案件线索收集做到不遗漏、不隐瞒、不泄密;出台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流转程序,确保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出台《重要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上报登记制度》,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第二个是在整合办案资源方面,我们对内,建立了《海安县纪检监察组织联动协作办案制度》,形成了三级纪检监察组织联动办案机制;对外,我们制定了《海安县执纪执法单位协同办案制度》,在全县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合力。第三是在规范办案行为方面,我们制定“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五项制度,即“提醒谈话制度、教育规劝制度、被调查对象亲属联系制度、离点谈心制度、移送司法案件跟踪制度”。五项制度被评为南通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我们还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行为规范》,对办案工作的程序、安全、文明、廉洁、保密、涉案款物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四是在提升办案质量方面,出台立案审核、审理沟通协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庭审旁听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海安县纪委监察局也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主持人】李书记,我们还想了解海安在“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方面的具体做法,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
【李春旺】好的。我们认为作风建设与反腐败同等重要,必须同时发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是深入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我们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升学庆典的暂行办法》,严格控制举办规模,杜绝攀比浪费现象。制定公务接待申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一体化监管体制,运用“科技+制度”的手段,严格控减“三公”经费支出。第二是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们组成7个督查组,对商场、酒店、超市、娱乐场所等组织明查暗访。对公车使用、机关办公用房清理、“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的机关病,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共组织对违反“四风”以及会风会纪、服务态度、涉企行为等方面的明查暗访154批次;实施作风效能问责32人,发现并纠正问题40多个;通报曝光了37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
【主持人】听李书记这么一介绍,可以看到海安在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方面取得的成效。我们还想知道,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方面,海安还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
【李春旺】这方面,我们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推行县镇村三级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二是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三是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四是实施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预警。
【主持人】李书记,您刚刚提到了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具体给我们介绍一下是哪“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
【李春旺】好的。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在学习领会上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调研、论证,最终形成了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思路,也就是在科学调整分工的基础之上,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机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应该说,我县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不是领导班子内部一次简单的分工的调整,而是对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模式的一次深刻变革。
【主持人】那么具体这个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
【李春旺】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分为调整分工、完善机制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一是调整分工。将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要交由不同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明确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二是完善机制。针对县本级和区镇部门两个层面,分别出台了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四项配套管理办法。三是狠抓推进。按照“党委牵头、纪委监督、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步骤来实施,县委带头,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率先落实,全县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同步推进。截止8月底,全县10个区镇、65个部门已全面落实到位。目前,正在向街道、村(居)、站所延伸。
【主持人】:李书记,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下一步海安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呢?
【李春旺】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坚持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抓好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通报,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通报曝光常态化、责任追究常态化。三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分级组织开展对拟提拔干部廉政审查工作,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强化追责问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推行《县管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并组织开展评议和质询。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三是整合力量资源,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在精简对外协调议事机构,调整合并委局内设科室的基础上,将60%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到执纪监督上来;强化派驻机构管理,试行向党委部门派驻纪检机构;进一步规范调整区镇纪(工)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分工,确保做到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
【主持人】:好的,今天非常感谢李书记做客我们“江海清风”网,跟我们分享了海安县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许多做法,祝愿海安的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谢谢!
【李春旺】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真诚欢迎大家到海安指导工作,来做客。
【主持人】
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