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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介绍

学习贯彻监察法,依规履职有作为 第五集



访谈主题:
  学习贯彻监察法 依规履职有作为

嘉宾简介:
  如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 闫静翔

访谈时间: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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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江海清风网,欢迎收看“学习贯彻监察法 依规履职有作为”在线访谈节目。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如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闫静翔。闫书记,欢迎您!

闫静翔: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江海清风网,与大家一起沟通交流。

主持人: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确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最高国家监察机关,请闫书记谈谈对新出台的《监察法》以及国家监察机关的理解和认识。

闫静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监察法》是弥补现行监察制度不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反腐制度化、法治化的客观需要,更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宗明义地成为了《监察法》的覆盖对象,在监察实体与监察程序上“精巧”的设计与安排做到了无缝对接、合二为一。

新时代组建国家监察机关,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实现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填补了“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空白。新时代监察机关以法律为尺子,全面填补了国家监督的空白,既调查涉嫌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行为。但监察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是依据宪法这一根本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它首先是政治机关,以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全面领导为目的;其次是国家监督的专责机关,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律、道德操守等等实施监督检查。三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执行党中央的反腐败工作决策,对党中央全面负责。监察机关是三位一体的全新的国家机关,它的性质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主持人:闫书记,在《国家监察法》出台后,我们如东纪委监委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举措呢?

闫静翔:好的。《监察法》出台后,纪委监委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监察法》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组织学习研讨交流。1月初,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利用举办“纪法衔接”培训班的机会,组织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学习了《监察法》草案的相关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监察法》出台后,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第一时间认真学习《监察法》全文,针对监察机关3大职责、6类监察对象、12项监察措施、4种可留置的情形等基本内容进行逐字逐句地学。同时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方式,转载监察法释义和图说,引领大家吃透《监察法》的精髓,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为保障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有效开展,结合如东实际,制定了我县纪检监察文书,为纪律审查调查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办案模板。同时,为更好地适应纪律审查调查的需要,对原谈话场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对一般性谈话场所的建设实施推进,目前全县实现了一般性谈话场所15个镇区和街道全覆盖。

三是学以致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如东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与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委监委职责深度融合和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和运用《监察法》,力争将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应用到监察调查过程中,扎实推进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阳光扶贫、扫黑除恶等监督执纪工作。到6月底,如东县纪委监委共上报立案235件,其中对7名监察对象实施政务立案。另外,报省监委预审,并报南通市监委批准,7月20日,对监察对象张某采取了“留置”措施。

四是严格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和互学互帮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监察能力,特别是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调查取证能力,分析案情、突破案件能力及法律法规政策运用能力。在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5·10”思廉日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刚性落实违反“六条禁令”处置办法,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主持人:听了闫书记的介绍,我们对如东县纪委监委如何贯彻落实《监察法》有了一定的了解,闫书记,刚刚你提到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那能跟我们谈一谈如东纪委监委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闫静翔: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要求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东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与政法机关紧密协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反腐“拍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如东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一名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具体负责。同时,明确了具体负责科室和联络员,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二是主动对接,建立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注重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对策。与政法委共同商讨,建立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此外,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通过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监督执纪,积极开展工作。县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在实际工作中,主动挖掘线索,今年2月,我委第一工作室在调查一起党员干部钱某的违纪案件时,发现钱某涉嫌参与一刑满释放人员的寻衅滋事案件,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经过一个月的审查调查,钱某涉恶的违纪事实已经查清。6月底的县纪委常委会,对钱某严重违纪案进行了结案讨论,同意了镇党委对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主持人:那下一步,如东县纪委监委在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打算和举措呢?

闫静翔:如东县纪委监委下一步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

一是要在深化认识,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学习是解决“本领恐慌”的唯一途径。学习监察法,要在坚持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融入工作学上下硬功夫,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掌握其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做到学思践悟。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修正案结合起来,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职责结合起来,加快知识更新、补齐知识短板、优化知识结构,切实通过学习增长才干、提高本领。

二是要在推进纪法贯通,形成反腐合力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机构融合、职能融合、工作融合和思想融合,立足执纪、执法相互贯通,完善内外部衔接,实现纪法衔接机制。坚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道考虑,加强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衔接,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纪法职能衔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衔接,以及纪委监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衔接,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要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紧紧围绕监察法规定的监察机关对公权力“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督的要求,坚决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证据标准,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强化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察,牢牢把握监察主动权。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察;强化对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监察;同时又要健全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风险防控机制,处理好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狠抓工作落实的环境。

主持人:好的,刚才闫书记就如东县纪委监委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以及下一步的打算与网友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大家分享了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如东县纪委监委发挥好职能作用的经验做法,非常感谢闫书记做客今天的在线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闫静翔: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