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高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26 阅读:0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陶高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纪委监委对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高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陶高兵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疏于管理,有官僚主义行为;违反生活纪律。陶高兵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陶高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高兵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陶高兵简历

陶高兵,男,汉族,19719月出生,江苏如皋人,大学本科学历,1995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8月参加工作。

1995年8月任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9976月任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科员;19977月任南通市崇川区原八厂乡党委组织干事;199812月任南通市崇川区原八厂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明星村党支部书记;20012月明确为副科级;200110月任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0612月任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094月任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党委书记;20095月任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党工委书记;201210月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任港街道党工委书记;20134月免去兼任的任港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20169月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副书记;201612月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712月辞去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20187月任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