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80件235人,提起公诉28件205人,已判决19件147人,其中办理全省挂牌督办案件9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线索数十条,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信心和决心。
市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置于突出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举措,部署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抽调专门力量,建立18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两级检察院组建黑恶势力案件检察专家人才库,统筹开展重大复杂案件办理。对于本地有影响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坚持“一把手”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指导督办。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强化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联动,坚持对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检察机关在强化办案效率的同时,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破网打伞”是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主攻方向。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两必问”“三坚持”。市检察院还组织开展“深挖彻查”小专项行动,对全市近五年来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9类案件逐案排查,尤其是对不捕、不诉、同案犯在逃等案件开展线索摸排,扎实推进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工作,先后排查人员700余名。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查办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斩断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某等12人敲诈勒索案中,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查扣涉案财产,一审判决追缴全部违法所得14.08万元,没收作案工具汽车4辆。如皋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涉黑案中,主动查明9名被告人均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建议法院依法没收相关被告人涉案财产。
除了刑事诉讼之外,我市检察机关还探索将公益诉讼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措并举开展工作。5月21日,崇川区检察院就一起长江“砂霸”涉黑案件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成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益诉讼双管齐下,共推长江碧水蓝天“大保护”的第一案。通过公益诉讼向犯罪分子索赔,客观上成为“打财断血”的有力手段,有助于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