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纪委通报
通纪通〔2020〕3号
中共南通市纪委 南通市监委
关于3起疫情防控期间违纪问题的通报
我市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以来,特别是2月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的通告》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崇川区文峰街道三里墩社区原党委书记张宏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张宏飞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不到位,社区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不力,对下属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疫情防控期间,该社区有关值班人员不在岗、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三里墩花苑门卫登记车牌流于形式,对进入小区人员不测量体温,群众反映强烈。2月4日,张宏飞受到免除职务处理。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街道星景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黄新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问题。2020年2月8日下午,黄新驾车从小海街道星嘉花园小区北大门外出过程中,与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保安发生言语冲突,引起群众聚集围观,并被网民发帖公布在濠滨论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鉴于2019年12月黄新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月10日,黄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南通开放大学教师王登怡编造、散布涉及疫情防控不实言论问题。2020年2月2日晚,王登怡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中故意编造、散布相关南通市应急医院建设不实言论,引发网民关注并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4日,王登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月14日,王登怡受到记过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依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各地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守职责,严格执行纪律要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级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有力有效遏制疫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发:各县(市、区)委、政府、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纪委、监察室,市级机关纪监工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南通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