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环境信访“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4 阅读:0

近日,南通市印发《关于重要环境信访“一案双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5种环境信访处置情形实行“一案双查”,把环境信访处置和岗位履职尽责紧密融合,倒逼责任落实,提升工作作风。

一、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施策。“一案双查”重点对群众多次重复越级访久拖不决信访举报件和其他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市级以上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属地案件,及时启动“一案双查”,重点倒查环境执法监管失职、渎职责任,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既查违法主体问题,更查环保履职情况。

二、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执行质效。由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局机关纪委、执法局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调查组,重点围绕环境信访办理过程、环境执法监管流程、承办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开展调查处理。在“一案双查”过程中,调查组人员做到“四个查清”,即职责查清、监管查清、处罚查清、失职查清,提出个性问题处理意见、共性问题整改措施,达到“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促进各级各岗履职尽责。

三、坚持实效导向,倒逼责任落实。针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过错的不同情形,根据履职情况认定结果做出追责处理。对情节较轻、影响轻微,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后果发生,且属于一般过错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等方式追责;对妨碍正常监管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属于履行职责明显不当的,采取约谈等方式实施追责;对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后果较大,属于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移送有关部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