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04 阅读: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5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办、巡察组领导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把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力抓好整改的组织和统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也迅速行动,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各项具体问题整改;全市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主动对照、勇于担责、立行立改,迅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部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逐条梳理整改清单,并就相关内容多次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察室、派驻纪检组沟通汇报,针对37个具体问题制订了103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强化领导、勇于担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迅速行动,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做到规范今后,形成长效机制,从而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把动真碰硬贯穿整改全过程,把整改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局领导从自身做起,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难点问题;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整改。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报告、督查督办和销号验收等工作机制,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提醒相关责任部门查漏补缺,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问题对账销号。同时,加大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力度,从严定标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强有力推进各类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巡察整改重要事项全部上会集体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取得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方面针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针对问题症结,剖析深层次原因,吸取深刻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各分局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公务用车、内部控制、大额资金存放、项目采购、意识形态、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局党组以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以及推进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整改到位、落实工作到位。科学运用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锤炼队伍、干事创业、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和水平。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实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自然资源工作的谋划和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坚守耕地红线、优化国土空间等方面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强我市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合理统筹“三生空间”,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三是进一步提高用地报件质量,严格用地报批审查,构建严格规范、便捷高效的审批机制。

2.关于“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将需集体决策的议题,对照议事范围分别提交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决策;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分工融合、业务深度融合、干部融合配备等事项的研究,领导班子分工按融合要求进行了调整;三是局党组会及时听取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3.关于“践行长江大保护战略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南通沿江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委托编制单位开展《南通市沿江空间布局规划》;二是对沿江区域现状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对沿江政策背景及现状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三是对沿江区域景观风貌存在问题进行剖析,结合城市更新转型提出各区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指引,营造优美有序的滨江风貌形态。

4.关于“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进一步核实问题底数清单的基础上,分类整改,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倒排时序、限期整改;二是强化预防,通过人防+技防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对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跟踪管护。

5.关于“机构改革后缺乏深度融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县(市)区局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配备,并与地方编办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履行到位;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整体建设,根据班子成员的专业特点、性格特点、工作经验、年龄状况等客观情况,对班子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有序实现交叉分工,促进深度融合。

(二)履行职责使命有短板

6.关于“‘保护资源优先’理念树立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林业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县级自查、市级抽查,严格把造林绿化数据采集,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三是督促启东局与南京督察局对接,完成已获用地批文的景观公园违法用地销号。

7.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二是进一步把好产业用地准入门槛,推行“出让合同+监管协议”的监管模式,促进产业项目用地投足建满;三是进一步做好存量土地盘活工作,配合市项目办研究制定项目盘活细则和考核办法,组织各板块开展“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从源头上防范新的闲置空闲土地产生;五是进一步推动已供未用土地处置,会同属地政府加快推进已供未用土地处置;六是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建立存量与增量挂钩机制,分解下达年度处置任务,明确奖惩。

8.关于“城市建设的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将建筑风格、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等要求落实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二是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加强对住宅容积率的管控;三是对拟出让地块在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严格按程序决策。

9.关于“市政与交通规划缺乏市级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管理文件,厘清市、区两级市政交通规划管理职责;二是牵头编制市政交通类规划时将通州、海门两区纳入规划范围;三是专项规划编制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坚持全市统筹。

10.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二是积极推进南通市区寺街等4个历史文化街区挂牌制作和安装。

11.关于“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陆续补充专业技术力量,努力做大做强编研中心;二是完成《关于做优培强规划编研 提升发展服务能级的报告》;三是积极参与市区重大规划编制项目。

12.关于“违法用地用海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二是督促违法用海项目结案;三是强化新增违法问题预防,市局监察支队在开展土地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土地日常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海岸线巡查全覆盖行动,不定期对相关海域进行巡航,对新增违法用地用海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13.关于“违法用地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对市级查处办结的违法用地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要求倒排时序,限时消除违法状态;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属地政府和纪委监委的对接联系,推动追究违法占地建设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力度。

14.关于“林业资源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五山生态配套片区2个项目砍伐林木问题整改;二是积极部署开展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促进林地保护责任落实。。

15.关于“信息系统难以承担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建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共享平台,新增或优化了功能,自然资源监测系统(含耕地保护监测)已纳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二期项目;二是推进林业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市土地整治及林业资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纳入2021年度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三是按照“立足实际、分期实施、逐步推进”原则,加快推进规划档案数字化扫描。

16.关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构建全员学法用法机制,营造学法求知、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推动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普治并举,推动融合普法,把普法融入专项整治等履职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四是完善法治宣传媒体传播机制,依托微信、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三)党建引领作用不显著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员转任规定》、《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有序推进市局机关干部轮岗交流;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分类整改,有计划地安排转任或岗位调整。

18.关于“机关借用人员多时间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借调条件和程序;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分类整改,进行了工作部署和相关方案研究,建立市局指导、监管机制。

1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部署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组织基层各支部开展重部署轻落实排查;二是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检查,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三是组织基层各支部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提升,推进融合党建工作质量。

2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要求完善相关党员入党材料;二是严把党员发展审核关,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入党党员认真开展审核严格把关,检查资料台帐。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管理,定期开展检查。

21.关于“意识形态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三是印发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宣传信息报送的考核。

(四)工作作风不严实

22.关于“调研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市系统开展“微调研”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微调研”,结合分管工作深入一线“解剖麻雀”,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调研指导,进一步增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三会一课”质量;三是确立“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书记项目”,推进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23.关于“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项目开发,通过“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平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跨省通办”;二是将“坐落变更换证登记免收公安证明”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对因地名、地址变更申请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地名或地址变更相关证明;三是督促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周六全天候全业务便民服务和“交房即发证”常态化服务;四是推动苏锡通分局不动产登记尽快形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

24.关于“自助服务设备形同摆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在跃龙路智能自助服务区设置1台自助缴税机;二是加大与大型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合作,帮助办事群众操作自助设备,各窗口积极引导办证群众到自助服务区办理抵押、已完税商品房等不涉税业务;三是召开大型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及银行等服务对象座谈会,将自助服务区的功能进行宣传介绍和推广。

25.关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未达预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南通电信申请VPN数据专线,采购视频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智能显示屏及计算机等设备,建立了视频监控平台;二是明确了运维主要内容,责任义务和违约损失补偿办法,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三是制定《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维护和巡查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26.关于“编制土地收储计划论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收储前的调研论证,明确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进行可行性论证,增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将年度计划入库储备地块纳入市区城建考核,对各区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其按照考核时点和标准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27.关于“对基层业务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局加强对县(市)区业务指导,开展用地报批大数据平台构建研讨交流会,召开全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座谈会,组织参加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审批视频培训会,进一步提升管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业务规范制度建设,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材料内容、报件要点和审查要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开展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四是分局加强对基层所业务指导,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28.关于“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市系统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制度,每季度末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局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汇报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党组会集体讨论全局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三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工作目标,强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四是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严格对照三定方案岗位职责要求开展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29.关于“行业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市系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联动交叉督查,并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在全市系统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作集体谈心提醒;三是编发每周廉政短信和《清风自然》廉政教育电子月刊,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视频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局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

(六)内部管理不规范

30.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制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规范本单位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新职责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督促相关直属单位修订现行“三定”方案;三是组织各直属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订制度建设计划,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业务办理、工作流程等各方面制度建设。

31.关于“财务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二是构建财务人员审核责任传导机制,进一步提升对会计业务审核把关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执行“总账岗位预审核制”,落实责任分工,坚决杜绝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三是制定出台局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

32.关于“应收账款未及时清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目前3笔已收回;二是加大土地租金征缴力度,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对8家欠缴土地租金单位采取电话、上门和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缴,以及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清欠,目前1家已追缴到位。

33.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人员已补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二是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职,就财务人员加强单位个人相关保险扣缴工作建立了日常审核机制。

34.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下发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各单位制定政府采购具体办法并报市局备案;二是组织市直系统培训班,邀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授课,市局领导对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政府采购项目设定统一格式备案表,各单位实施前一个月向市局财审处备案。

3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各相关直属单位均按整改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三是定期不定期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组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驾驶员集中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36.关于“公务电话存在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协调相关单位和电信公司将非本单位使用号码划转至其他部门,由相关使用部门缴纳费用;二是将无人使用号码和办公场所迁移未销号码全部销号,电信公司已同意返还费用,并已缴至市财政局专户。

(七)问题整改不彻底

37.关于“海洋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同沿海属地主管部门,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违规用海项目开展底数摸排,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二是切实落实海域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避免新增违规用海问题;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新增违法用地用海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四是加快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收缴进程,目前2宗已处置完毕,2宗正在推进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实有序推进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为南通“建设大门户,同奔共富路”提供强有力的资源规划支撑。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真正见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扎实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问题整改研究,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严格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局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把巡察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把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抓铁有痕,促进党建与业务“化学式”融合,持续营造全市系统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梳理现阶段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做好总结,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中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措施和时序要求,加快推进,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取得长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在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同时,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业务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推动各项管理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锤炼过硬队伍,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59009510,邮政信箱:南通市工农南路101号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06办公室,电子邮箱:ntzrzyz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