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南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
向南通市人民政府驻深圳(海口)办事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08 阅读: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1年1月19日,十二届南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向南通市人民政府驻深圳(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驻深办”)反馈巡察情况。万继红组长代表巡察组向驻深办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纪委常委汤明文同志主持会议,驻深办党支部书记、主任邱爱军同志作表态发言,市政府办主任王筱融同志作了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陈锋同志提出了要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日至12月11日,十二届南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对驻深办进行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主要是:办事处主体功能不够凸显,信息报送的质量不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缺乏流动,工作作风不实,缺乏责任担当,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内部管理不规范等。

万继红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办事处“桥梁”作用。二是优化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全面配合处置资产。四是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五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六是紧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邱爱军表示,巡察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中肯,一定坚决整改。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二是从讲成效的角度进一步抓好立行立改。三是从讲应用的深度进一步转化整改成果。

王筱融要求,一是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字,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保效落实整改。二是切实推动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按照“三个月、半年、一年、长期”四个时间段,明确整改责任。三是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

陈锋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利用巡察契机,凝聚共识,提升团队凝聚力。二是强化规矩意识,正风肃纪,提升团队执行力。三是围绕中心大局,担当作为,提升办事能力。

十二届南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驻深办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