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持续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启东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3月,启东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外,根据自行制定的2016年度考核文件,违规从下属劳务公司账上列支42800元,以人均2000元标准发放20名在编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同时对以红旗窗口工作人员另外给予每次600元奖励。案发后,违规发放的考核奖予以了纠正。2020年12月,杨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门区悦来镇建设局办事员张建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中秋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张建石在任悦来镇保卫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先后4次收受辖区内某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吴某某以节礼的名义所送超市购物卡,共计价值40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张建石主动上缴了违纪款。2020年12月,张建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如皋市磨头镇新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章建安违规操办其子婚宴的问题。2020年5月,章建安在操办其子结婚喜宴过程中,违规收受9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7300元,造成不良影响。在组织审查期间,章建安主动退还了礼金。2021年3月,章建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海安市皮肤病医院原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徐怀生违规公款报支个人费用问题。2016年7月,徐怀生在任海安市皮肤病医院原党支部副书记、院长期间,在该院账上报支其个人车辆保险费、车船税、修理费等费用6626.02元。在该医院被巡察发现问题后,徐怀生主动上交了违纪款。2020年12月,徐怀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管好抓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