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陆澄平,男,1963年8月17日出生,汉族,江苏海门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3年2月,任海门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7年5月,兼任海门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2月,任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海门市规划局副局长;2017年4月,任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2018年1月,任海门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后更名为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3月,兼任海门市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被免职。
2020年9月25日,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对陆澄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9月28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4月23日,陆澄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5月10日,海门区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认定陆澄平犯受贿罪,受贿数额16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63万元,并处罚金30万元。陆澄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不信不学马列,官商勾肩搭背
翻阅陆澄平的人生履历,其经历并不复杂,物资系统10年、市委办10年、建设(住建)局15年,期间有奋斗的经历、光荣的片断、清廉的日子……2003年,调任海门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是陆澄平职业生涯的重要转型。到任后,他错误地总结过一句话:干业务懂不懂马列无所谓,讲不讲内行话才是真功夫。落实在行动上,与在市委办工作期间苦读钻研政治理论大相径庭的是,陆澄平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忽视了人生目标追求,在社会上不良风气侵蚀下,渐渐地思想上“长了毛”“变了质”,导致“三观”根基松塌,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陆澄平腐化堕落的过程中,他自认为信得过的老板朋友张某、郁某起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张某与陆澄平相识于二十多年前,彼时陆澄平尚在市委办工作。张某先后从事过蔬菜运输、畜禽养殖等行业,但都未能赚到钱。在陆澄平调任海门市建设局担任副局长后,其便开始从事与建筑行业相关的门窗、电梯生意。通过陆澄平分管城区规划的职务影响力,张某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甚至在某房地产企业开会点名批评张某门窗质量不高的情况下,通过陆澄平打招呼,张某依然承接了该楼盘后续的门窗生意。
揭开“友情”的面纱,其实是丑陋的利益交换。十几年前,陆澄平以子女上学需要交纳赞助费的名义向张某“借款”3万元,后来又以买房急需支付尾款为由向张某“借款”20万元。收到“提示”的张某自然是心领神会,有求必应。日常生活中,只要陆澄平需要赴饭局或者驾车出远门,张某就随叫随到主动担任其“司机”角色;陆澄平的手机屏幕破损,张某看见后马上贴心地购买最新款高档手机奉上。
“我们是有二十多年交情的老朋友了。”陆澄平如此评价自己与张某的关系。直到被留置,陆澄平一度还不承认自己利用职务帮助张某谋利并向其所谓的“借款”行为属于受贿犯罪,反而认为是他们“交情很铁”的证明。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张某在接受海门区监委调查的时候,坦白:“这些年来陆澄平把我当司机呼来唤去,和我在一起自视高人一等,换谁能心里好受呢!陆澄平问我‘借钱’,事后我也不好意思开口问他要,也不见他还,我心里明白这钱其实就是送给他了。”事实证明,这种所谓“借款”的障眼法,只是陆澄平的自欺欺人。向张某索要的23万元贿赂款,被一分不少地记在了他的贪腐账上。
无独有偶。老板郁某也和陆澄平相识十几年,郁某早年从事纺织生意,后又涉足房地产生意,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与陆澄平相识。郁某为人豪爽大方、不拘小节,两人交往日渐增多。2007年,在开发某商业住宅混合体时,郁某为了变更容积率、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次性送给陆澄平20万元外加10箱高档白酒、1箱高档香烟。面对这份厚礼,陆澄平欣然笑纳。此时的陆澄平早已混淆了公与私、官与商的界限。
陆澄平自我剖析道,当上建设局副局长的头几年他也坚持按制度办事,做到能不收就不收,该上交就上交,后来放松了纪律规矩这根弦,觉得不收白不收,于是对于收钱办事逐渐变得心安理得起来,起码对那些自以为安全的朋友不再推辞谢绝。于是,友情的“糖衣炮弹”变成了货真价实的炸弹,一次次击中利令智昏的他。殊不知,那些建立在权钱基础上的“友谊小船”必然“说翻就翻”。直至接受审查调查后,陆澄平才看清了所谓的“友情”,不是甘露,而是一杯人生的“苦酒”。
违法转手房产,以权谋房敛财
规划部门是城建系统所谓的“权势部门”,可以说是把持着房地产企业的命脉。陆澄平在建设(住建)系统负责城市规划管理,以及城市总规修编、城区规划工作等长达15年之久。于是,房地产开发商等趋之若鹜。在对相关工作内容和流程熟悉乃至得心应手的同时,陆澄平的心态悄然发生了变化。“开发商挣的钱太容易了,收受这些钱对开发商是小钱,不收何以享受好生活?”思想出了问题,行动就有了偏差。心理失衡的陆澄平为了寻求手中权力的利益最大化,“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挖空心思、机关算尽,除直接收受钱物外,还以权谋房、以房敛财,谋取个人利益。
陆澄平购买房产有一套他自以为精妙的“私人订制”。其一,从不一次性支付购房款,而是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交纳房款,其中一套房产的房款居然拖欠了4年之久,直到房企母公司派人来海门查账时,陆澄平才将尾款补齐。其二,陆澄平购买商品房不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以此逃避商品房网上备案,达到其偷逃房屋契税的目的。
2017年,陆澄平以妻子名义购买一处商品房,双方只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未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一年间,陆澄平夫妇陆续支付了购房款。2019年,陆澄平夫妇将该处房产进行转让,并成功促使受让方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转手间轻松获利。经税务部门测算,该套房产经由陆澄平夫妇违法转手买卖,造成国家税金损失24.9万余元。调查中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都属于“超常规”做法,但碍于陆澄平的职位,对此他们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陆澄平却辩称只是享受了普通的优惠条件。陆澄平没有意识到他所谓的“优惠条件”离开权力寸步难行,所谓的“优惠条件”不过是欲盖弥彰的诡辩。
人前假装清廉,人后贪婪放纵
提到陆澄平,他的一些同事、下属觉得他是坚持原则、做事谨慎的“好领导”,当听说他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有些人还表示“难以置信”。
在调查中,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人前的陆澄平只抽十来块钱一包的“红双喜”牌香烟;在被留置的当天,其办公桌上赫然放着的却是百元一包的中华牌“金中支”香烟。
《菜根谭》有言:“真廉无廉名,立名者正所以为贪。”2003年,调入海门市建设局工作后,在台上,陆澄平是分管城市规划的副局长,大谈“阳光规划”“廉洁规划”,进行自我标榜;在台下,却将专业、经验作为办事捞好处、经营人际关系的资本,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打政策擦边球、钻法律空子,大肆收受好处。他带亲友去外地过年,声称这样可以逃避送礼者的“围追堵截”;回来后却把将近一万元的旅游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公司报销。真正是“人前说一套,人后做一套”,成了政治上典型的“两面人”。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有着30年党龄的陆澄平忘记了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更忘记了入党时的初心和誓言,丧失了“赶考”的清醒,主动放弃了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官商交往“亲”“清”不分,纪法失守,在利益诱惑面前缴械投降,这个苦果只有他自己吞下去。
“当每次在留置室活动单方向测步数为9步时;当开窗换气听到窗外鸟儿啼鸣,而我只能沿着窗角看到一线蓝天、一抹白云时,就真切感受到了被剥夺自由的痛苦。”这是陆澄平在被留置期间的自我忏悔。然而,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