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这五年② | 层层压实 环环相扣 力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6 阅读:0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各县(市、区)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宗炳国摄

“这个区镇党工委上半年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味着班子主体责任未能真正扛起来,作为县(市、区)党委一把手,有没有关注过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在今年二季度全市党建工作点评会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晾晒”出来,“责任”和“压力”成为与会人员最为深刻的感受。

近年来,南通市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牛鼻子”,打造明责定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

清单化明责,让“关键少数”知道“抓什么”“怎么抓”

种好责任田必须采用承包制,厘清责任边界,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责任清单,责任清才能任务明。南通市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把责任细化为一项项具体任务。在出台《南通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基础上,每年年初制定“对照清单”。2021年,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别细化为27个方面94项和21个方面65项具体任务。要求班子和班子成员根据这些“规定动作”,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工作措施”“序时进度”等要素,不但明确“要做什么”,更明晰了“怎么抓落实”“做成什么样”。

“责任清单就是落实责任的‘施工图’,分管领域不同,风险点也不同。为什么你们单位这三位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内容雷同?”2021年初,有8个单位的责任清单被市纪委退回要求重新修订,坚决防止清单制定走形式、“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

为了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专门下发《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清单,“软指标”变成“硬任务”,通过实施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回访谈话、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

常态化督责,抓“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南通市纪委不断深化“清单明责、履责记实、季度督查、上会点评、交办督办、约谈提醒”制度规范,拧紧责任传导链条,着力破解责任落实“空、虚、缺”等问题。

督责,是责任链条的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按照 “ 抓书记、书记抓”的思路,重点督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抓“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

强化履责记实,开发市本级履责记实考评系统,督促分层级用好省、市两级平台,实现“责任指标在线分解、责任落实在线监督、履责情况在线掌握”,以记实倒逼高质量履责。

抓实季度督查,这是2017年延续至今的一项“特色工作”。至2020年,逐步固化为由市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与党风监督员组成“4+1”督查小组,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委(党组)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内容,督查检查还延伸至下属单位,以此印证党委(党组)抓责任落实情况。

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安排一次党建工作点评会,“当面锣、对面鼓”,点到具体单位、具体问题,县(市、区)党委和机关部门党组“一把手”当场接收“问题清单”。市委书记进行点评,提要求、压担子。这样的“平时成绩”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依据,纳入年度党的建设考核。

同时,充分发挥纪委“协”和“助”的作用,凡市委巡察、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书面函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协助其履行好“一岗双责”。近两年来,市纪委共提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诫勉21人次。

精准化追责,不牵“牛鼻子”就要“挨板子”

“问责问准了,板子拍实了,才能真正发挥惩前毖后、倒逼履责的多元效应。”在全市问责工作研讨会上,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就“精准问责”与参会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探讨交流。这样的研讨交流,市纪委每年举行一次,着力查找问题短板、研究对策措施,提升问责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强化党内问责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问责责任、问责程序、工作机制,强化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问责主体责任,形成问责合力。

“落实‘两个责任’,容不得‘老好人’心态!”某市属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开发区某街道违规发放津补贴,时任街道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同步查清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履责情况,该问责的一律问责。

市纪委监委做实”后半篇文章”,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防止问题“涛声依旧”。如在问责某市级部门党组后,市纪委提出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5条建议,督促该党组建立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实施意见”等6项制度。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问责277起,问责党组织134个、党员领导干部237人,市本级10批次通报41起典型案例,充分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顾鸣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