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2年1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受芮洁波组长委托,陈四林副组长代表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副组长陈斌同志主持会议,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葛志华同志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供销事业改革发展要求有差距,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慢、不彻底,社有企业服务“三农”意识和作用不强;执行纪律规定、防范廉政风险有不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欠规范,党的基层建设、人才建设有弱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陈四林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是努力补齐基层组织建设短板。三是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四是不断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五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葛志华表示诚恳接受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抓整改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三是联系实际工作,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独特优势与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在职全体人员、全资企业班子成员、市本级参控投企业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离退休干部支部书记、有关服务对象代表等列席会议。